广东清远教育系统五年七名教育局长落马 原因何在?
2015-12-01 08:12:30 作者:清纪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广东省清远市纪委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7名教育局长、副局长腐败问题:清城区教育局原局长谢建强,清新区教育局原局长薛卫机,英德市教育局原局长赖来新及其继任者陈汉明,阳山县教育局原局长黄志涛、副局长毛光明,佛冈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朱荣军。这其中,一把手5人,占到了71.4%。

何以5年7名教育局长落马?清远查处的这些问题警示我们,象牙塔里非净土,不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教育系统的腐败问题就得不到遏制。

原因分析:

信念缺失、权力失范、制约不力

思想上信念缺失,逐步走上违纪道路。7名涉案教育局长虽然表现为经济问题,但根子还是理想信念问题。他们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文化程度比较高,且在教育系统“深耕”多年,随着年龄的增大、地位的提升,逐渐滋生腐朽思想,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与收入,认为自己的付出与得到不相称、不能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便想方设法“捞一把”。如薛卫机34岁就当上了某中专学校副校长,36岁“转正”做校长后,便大肆收受贿赂,认为自己帮了别人,别人“投桃报李”是“按劳取酬”、“理所应当”。又如,朱荣军平时看着一些老板派头十足,纸醉金迷、挥金如土,自己却比较寒酸清苦,心理开始失衡,逐渐把权力作为“捞好处”、谋私利的工具。

作风上独断专行,导致权力失范。基层教育局长掌握着教师调动录用、干部人事任免、基础设施建设、教辅教材征订、教学设备维修采购、学生生源分配等权力。有的教育局长随着职务的升迁,视单位为“领地”,决策“一手拍”,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独断专行、唯我独尊,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如陈汉明为树立“绝对权威”,将教育局的财权、人事权、审批权牢牢抓在个人手里,教辅教材采购、教学楼发包说一不二,用人上“唯财是举”、独断专行,班子会议沦为走过场的“工具”。

制度上存在漏洞,导致教育局长权力被滥用。一是个人权威远超制度权威。7名基层教育局长多是在教育系统“摸爬滚打”多年后提拔起来的,平时一言九鼎,个人权威远超制度权威,导致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问题。如黄志涛、薛卫机对于教育系统的人事任免、教辅教材征订、教学设备维修采购、学生生源分配等事项,经常绕过规章制度,直接指令经办人员按其意图行事。二是教育系统的权力运行不透明。教育系统的业务独立性较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其监督检查比较少,较难发现问题;个别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助长了侥幸心理。教育局内部虽然设立了相应监督机构,但形同虚设。三是教育局长在资源配置上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权力成为逐利“香饽饽”。近年来,教育投入爆发性增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校服定做、教学设备和教辅资料采购等环节蕴含巨大利益,掌握决定权的却是教育系统的少数人,尤其是教育局长。众多企业老板为承揽教育系统的项目,想方设法接近、拉拢、腐蚀教育局长。一些企业为争取项目,会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经营情况,每年专门安排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的专项“公关费用”。比如,教学设备经销商黄标,为接近陈汉明,先是不断找理由请教育局班子成员吃饭借机套近乎,再通过送好烟好酒、名贵虫草“加深”感情,最后通过承诺把承包的600多亩的林地送给陈“打理”,一步步把陈汉明拉下了马。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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