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今年新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016-05-12 10:41:47 作者:李强 来源:南方日报

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11日,记者从广东省减灾委获悉,今年我省将践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灾害风险源头治理,补齐防灾减灾短板,着力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全省各地计划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0个。

省减灾委将发挥综合协调指挥功能,进一步加强各系统、各部门的协调联动、资源共享,建立以监测预警预报、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分析、灾害救援决策、救援信息反馈为主的灾害信息管理平台,综合集成各部门灾情信息,完善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协调指挥机制。

为提升城乡综合风险防范水平,我省今年将继续稳步推进大中型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旧房改造,重点加强城市地下管廊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灾害保险制度,扩大农房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制度等覆盖和试点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83个,总数居全国第一,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社区”86个和“省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159个。在省减灾委指导下,今年全省各地将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0个,省级资助多灾易灾地区建设应急庇护场所50个。

我省将继续推进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和县级仓库建设,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目录,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大力开展应急庇护场所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建立起依托社区,覆盖城乡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

目前,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在原有1个省级中心库和4个区域分库的基础上,投入3000多万元资助多灾易灾县新建扩建救灾物资库148个。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仓储面积已达到8.8万多平方米,部分乡镇也建有镇级物资储备库,基本形成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灾情发生后5-8小时内将救灾物资运送至灾区。

省民政厅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和操作规程,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参与抗灾救灾、灾区需求评估、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据悉,全省目前已建立一支由基层民政救灾科(股)、乡(镇)干部、村(居)委成员担任,覆盖城乡社区的2.6万人灾害信息员队伍,从事灾害预测预警预报和灾害信息收集传递工作。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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