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市和15县已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
2015-07-16 07:42:07 作者:杨杰利 祝桂峰 杨德倩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本网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止目前,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共有13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15个县(市、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占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和县(市、区)总数的59%和12.5%。

据介绍,新增佛山、清远、云浮、揭阳、阳江、韶关、汕尾、东莞等8市,均出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文件,并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其中,新增佛山1个、汕头5个、潮州2个、揭阳3个、清远3个、韶关1个县(市、区)出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文件;新增佛山3个、肇庆6个、湛江1个,全省共10个县(市、区)发文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机构设置,但尚未出台职责整合文件;新增21个县(市、区)明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增14个县(市、区)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该省不动产登记推进工作总体仍然滞后,进展不平衡,有些地级以上市(县、区)不动产登记局已挂牌,但尚未完成职责整合。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机构设置、职责整合推进力度不大。

该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切实落实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第三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厘清职责,妥善处理好归口管理和机构设置的关系,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省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下定决心,坚定不移加快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确保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据悉,今年12月底前,广东省将确定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颁发新证的时间并向社会公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也将继续加强对县、区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督导和帮扶。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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