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围绕“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动真格
2015-07-16 07:44:21 作者:贾亮 王景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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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在2015年主要任务中明确要求“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以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在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上下功夫;在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促落实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绩。近日,记者专门就“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访了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

1 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重点提高党政一把手对主体责任的认识

记者:请您谈谈广东省各级党委对于主体责任的认识情况。

黄先耀: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广东省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省委领导带头履行职责,推动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省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省委巡视工作情况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亲自听取巡视组巡视情况报告,并推动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两报告、一追责”(即述责述廉述德报告、书面述廉报告、“一案双查”)为抓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重点提高党政一把手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今年以来,省委组织10名地级市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在省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德,并组织省管党政领导班子326名主要领导向省委提交书面述廉报告。省委组织对“三述”评议情况及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和汇总分析,经省委书记胡春华审阅并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后,督促70多名领导干部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使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

目前,我省广州、深圳等地部分区(市)党委已在党委办设立主体责任办,负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具体工作事项。

记者: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请问广东省上半年在形成“工作支撑”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黄先耀:我省坚持立足广东实际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形成责任分工、责任监督、责任追究三项工作格局。

首先,将责任分工作为首要环节来抓。年初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领导,由他们结合业务工作抓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亲自审核分工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其次,强化责任落实过程的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三述”活动和加强巡视监督等方式,强化对责任落实过程的监督。上半年,全省共有1061名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党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三述”,评议得分较低的受到谈话提醒。

第三,强化责任追究的纪律保障功能。坚持“一案双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月报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上半年,全省对118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最近省纪委公开曝光了7起因下属违纪违法问题追究领导责任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 探索建立“两清单一制度”等,使主体责任“推不了”、“脱不掉”

记者:现在广东省各级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尤其是地市一级是否存在“推”、“脱”的现象和问题?如何解决?

黄先耀:广东省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地方基层党组织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很高,一些党委书记主动设立主体责任办。但是,从查办案件、巡视检查、暗访监督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地方基层少数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牢固,不仅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甚至带头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活动;个别地方党政班子集体参与违规活动,竟然没有人提出异议。一些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淡化,重业务轻党建,重提拔干部轻监督管理,导致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甚至束之高阁。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主体责任不够具体明确、责任追究落实还不够到位,从严管党治党还缺乏制度的刚性约束。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真总结基层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两清单一制度”,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化,明确责任追究政策界限,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全面理顺主体责任日常工作机制、量化检查考核标准、实施主体责任约谈制度、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完善主体责任社会评价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使主体责任“推不了”、“脱不掉”。

3 主体责任缺失是国企问题丛生的最主要根源

记者:中央巡视组对国企进行的专项巡视中,“重业务轻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广东省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现状如何?有无破解之法?

黄先耀:与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一致,“重业务轻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在我省国有企业中也是普遍存在。正是由于主体责任的缺失,才导致国有企业百病丛生。有的一把手独断专行,长期不过党内组织生活;有的利用职权大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化公为私或利益输送;有的“三公”消费随心所欲,“四风”问题盛行;有的在选人用人上搞近亲繁殖和带病提拔;有的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和配套制度,甚至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长期不处理。问题严重的企业,党委班子长期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没有设立专职纪检监察机构甚至没有纪委。显而易见,主体责任缺失是企业问题丛生的最主要根源。

针对这些问题,去年9月我们推动省国资委党委出台了《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今年以来着力推进“两个责任”有关制度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由省国资委组建国企巡查组开展国有企业经常性巡查,开创我省国企巡查工作先河。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严格实行“两个为主”。加大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力度,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92件92人。

4 上半年对11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记者:广东省今年以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者是如何严肃问责的?在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设计上有何新做法,影响和意义如何?

黄先耀:广东历来重视问责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巡视、审计以及司法机关的联系,及时沟通监督信息,深化问责工作机制。坚持“一案双查”,使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和联动机制。上半年,我们对11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5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他68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如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及下属7个事业单位多次发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发节日费、转嫁接待费用等严重违纪问题,经查,原分管副市长陈芝岳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为强化问责成果的运用,我们建立了两项制度:一是责任追究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每月5日将上一月份责任追究情况及典型案例上报省纪委,经认真审核甄别后,在省纪委门户网站“南粤清风”网开设专栏进行通报。一方面可以规范责任追究工作,确保上追一级;另一方面增强基层工作压力,让他们不敢懈怠。二是典型案例曝光制度。抓住重要节点,定期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要求,正确引导舆论,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这一做法引起广大网友点赞,各界评论充满正能量。

5 必须唤醒党章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

记者:“一案双查”是保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必然之举,但也有些人认为这是“下属生病、领导吃药”。广东省是如何坚持“一案双查”的?

黄先耀:管党治党是党章赋予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唤醒党章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正确认识责任和担当,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我们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细化责任内容。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次,列出15项具体责任,明确了纪委5项监督责任,使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二是区分追究情形。重点区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历史责任与现在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对不属于责任追究范围的违纪行为直接剔除,对历史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对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明确分开处理。去年以来追究各级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共59件。

三是完善追究机制。在去年落实“三转”要求调整内设机构的时候,我们明确纪检监察室要履行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双重职能,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担负监督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职责。在查办案件中,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记者:针对上半年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广东省下半年有什么新举措?

黄先耀:为进一步实现“两个责任”的清单化和责任追究的流程化,增强责任追究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我们将就实行“两清单一制度”作出具体部署,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推动“两个责任”具体化。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党委(党组)、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清单。

二是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机制。在党政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建立约谈制度和巡检制度,提高监督检查的机动灵活性。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按照“一案双查”流程图要求完善配套制度,今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调查报告没有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的,审理部门将退回补充调查,使责任追究制度化、自动化、程序化。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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