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明责、履责、追责 积极构建“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机制
2015-06-19 09:09:32 作者:编辑 来源:南粤清风网

今年,全省各地以明责、履责、追责为主线,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明责、履责、追责为主线,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取得较好成效。

省高院: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执纪机制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将监督责任细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担当区”和“任务单”。二是突出监督执纪的重点。回归派驻机构职能定位,突出司法部门职权特点,把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廉政制度落实监督确定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细化监督执纪的具体方式和措施。三是创新监督执纪机制。按照“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思路,将监督执纪与其他监督相区分,明确信访监督、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廉政监督为执纪监督范畴,提出相应的机制优化和创新方案。积极推动智能督察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监控视频、GPS定位、数字化信息采集、网络远程控制等手段,节约督察成本,拓展督察空间,不断增强审务督察的实时性和可溯性。

肇庆市:建立责任清单,开展“廉政体检”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分列为严明党的纪律、做好统筹部署、健全工作机制、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强化权力制约、加强宣传教育等8项责任;将“纪委监督责任”分列为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抓好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深化廉政教育、推进制度防腐等7项责任。同时将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融入领导班子、“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的履责计划,形成清单,实行公开和报告制度,接受干部群众和上级监督。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检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巡检组进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点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纪律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开展“廉政体检”。

阳江市:建立约谈制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阳江市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制度,目前已约谈了所辖7个县(市、区)党委书记。一是约谈前找准问题。要求约谈对象在约谈前学习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并查找存在问题。市纪委实行“一谈一提纲”,针对不同对象充分梳理存在问题,确定谈话重点。二是约谈时从严要求。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直接约谈,对约谈对象存在问题一一点出,直击“痛处”,严肃提出要求。三是约谈后跟踪回访。约谈后发出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约谈对象如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对约谈对象进行回访,巩固谈话成果。

广州市天河区: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

一是找准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紧紧扭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核心,厘清“两个责任”边界范围,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五项任务共13条具体工作措施以及“监督责任”的八项任务共23条具体工作措施。二是构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的“支撑点”。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区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的经验,着力强化纪检监察“三个信访”工程辐射作用,持续深化“阳光信访、标准信访、数字信访”工程向基层延伸,实现区、街、社区全覆盖。着力强化“民情速递”机关作风曝光台作用,坚持明察、暗访、曝光、查处、追责“五管齐下”,进一步完善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机制。

广州市地税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提高“两个责任”考核的精准度。以明责、履责、督责、问责为主线,将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分别细化成32项具体分值的考核指标。基础分设置为100分,按照得分、不得分、加分、减分等类别进行严格考核评分,实现考核工作的量化。二是增强“两个责任”考核的公信度。通过自行考评与交叉考核相结合、实地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通报问题与督导整改相结合,创新考核模式,优化考核流程,增强考核工作的公信度。三是提升落实“两个责任”的遵从度。将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紧密结合,推动基层单位逐级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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