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鲁民:"四个强化"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015-04-17 09:51:53 作者:高鲁民 来源:正义网

人民检察院肩负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集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于一身,加强党建工作,在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检察任务顺利完成的必然要求,关系到检察机关长远发展,必须常思常新、与时俱进。检察机关检察长一般身兼党组书记职务,不但是全院检察业务、检察行政工作的领导者,更是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的领导者,抓好党组和全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应当与检察业务工作并重。

近年来,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把握党建方向,在制度上贯彻党建要求,在活动中丰富党建内容,在工作中实现党建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不断深化和探索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了党建、队建、业务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晋州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以来,院领导班子被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领导班子”;我院被省院评为“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石家庄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成为全市唯一连续四年蝉联“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县市院。2013年12月,机关党支部被中共石家庄市委市直工委评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班子表率作用,增强机关党组织向心力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就是找准了党建工作的关键点。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治检先治‘长’”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在石家庄市院党组、晋州市委的领导和关怀下,我院注重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配齐了空缺的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等党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班子整体结构,优化了班子综合素质。为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我院坚持党组成员带头过好“三关”,努力把院领导班子锻造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政勤政的坚强集体。

(一)虚怀若谷、众志成城,带头过好团结关。我院要求班子成员要勤于学习,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勇于进取,做工作上的带头人;乐于帮助,做好干警的贴心人;严于律己,做生活上的清白人。我院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交心谈心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大项开支党组决定、公开公示的民主决策运行机制。班子成员之间做到经常进行沟通交流,做到在沟通中求共识、在共识中求团结、在团结中求合作、在合作中求效率,以自己新的思路、新的姿态带动全院干警,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身先士卒、吃苦在前,带头过好奉献关。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处处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院党组坚持学习走在前、工作带头干、团结拧成绳、廉洁作表率,在全院营造出一种比学习、比团结、比工作、比奉献和崇尚务实、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树立起“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争先”的检察干警新形象;

(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带头过好清廉关。党组成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廉政就是政绩的观念,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带头遵守“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规定禁令,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凡是规定不准做的事项绝对不能做,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处理人和事的问题上,坚持原则、光明磊落、不偏袒、不枉法、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身首先带头做到,凡要求全体干警不做的,自身首先坚决不做,用实际行动,赢得全院干警的肯定和好评。

二、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战斗力

古人云“正人先正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检察人员必须模范守法,率先遵纪,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时刻做到淡泊名利,耐住寂寞,甘于清贫,正确地对待和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决维护法律的效力和权威。要教育引导干警坚决做到重担面前不低头,成绩面前不昂头,遇到挫折不垂头,金钱面前不昏头;坚决做到自觉遵纪守法,淡泊明志,克已奉公,死而后已;坚决做到不贪于财,不徇于情,不苟于利,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绝不能以情换法,以权滥法,以钱卖法。

(一)立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找准结合点。新时期,面对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强化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必须注重做到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不泄劲。我院创新采取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理论学习渠道,注重提高学习效果,坚持采取“抓重点”带动学习、“抓培训”规范学习、“抓制度”强化学习的方法,把理论学习工作做细做实。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学习讨论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在全院形成了学习的风气、研究的风气、探索的风气、实践的风气,引导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检察干警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以身作则树正气,全体党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二)立足干警认真履职尽责,找准结合点。基层检察机关要把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的主战场,教育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作用,严格自律、防微杜渐,在政治上做坚定的人,经济上做清白的人,作风上做正派的人。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依法严格办案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立足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找准结合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是党组织保持生机和活力的保证,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从根本上也要靠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来保证。

一是注重强化自我监督。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抓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教育干警慎初、慎独、慎微、慎欲、慎友、慎终,培养和弘扬检察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是认真强化内部监督。院党组、中层科室负责人、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突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增强干警办案纪律观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三是着力强化外部监督。通过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强化干警法律监督意识,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执纪部门日常定期联系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外部作用力全面提高干警执法水平。

三、强化干警党性修养,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

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带动检察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通过队伍管理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干警党性修养教育水平,力争服务大局有新成效、办案监督有新突破、干警素质有新提高。

(一)创新开展三项活动,在方式上强化干警党性修养。一是成立摄影、书画、乒乓球、羽毛球、舞蹈等五个兴趣协会。我院立足干警自身兴趣,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无记名投票决定分别成立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摄影协会、书画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及舞蹈协会,明确各协会均为在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会领导下的非盈利性机构,以“增强干警体质,丰富干警生活,提高干警自身水平,积累、继承、传播良好经验,进一步展示检察干警风采,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为基本宗旨,并根据协会特点分别制定出台了协会章程。二是不定期组织文化娱乐活动。我院举办秋季职工运动会,集趣味性、娱乐性、协作性和竞争性于一体,得到了全院干警及临时辅助人员等职工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开展名言警句交流活动,陶冶干警情操,警示干警公正、廉洁办案;建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营造奋发向上院风。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我院党组坚决做到对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家属下岗必访、干警直系亲属病故必访、干警结婚离婚必访、干警工作岗位调整必谈、干警职务晋升必谈等“四必访两必谈”,同时,实行检察长与班子成员谈心、副检察长与分管科室中层负责人谈心、科室中层负责人与普通干警谈心制度,做到一级一级谈,详尽了解干警思想动态,解除干警思想包袱,达到强身心、促工作的目的。

(二)积极落实从优待检,在思想上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我院注重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在实现“三个延伸”上下功夫。一是由关心干警个人向关心干警家庭、亲属延伸。班子成员除关心了解干警的生活、工作、身体、婚姻等情况外,还及时掌握和了解干警家庭收入、家庭困难、合理诉求等,千方百计解决干警实际困难,让干警和家属感受到检察机关“大家庭”的温暖。二是由关心干警经济待遇向关心干警政治待遇延伸。我院通过加强与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积极协调落实检察人员职级待遇、工资、福利、津贴等保障政策,坚持任人唯贤原则,大胆提拔任用年轻干警,将业务骨干充实到领导岗位,切实稳定检察人才队伍、激发检察队伍活力。2010年以来,我院新任检察委员会委员6人、检察员7人、助理检察员5人,提拔1名干警为反贪局局长、1名干警为院领导班子成员,4名干警晋升正科检察员,1名干警晋升主任科员,9名干警晋升副科级检察员,1名干警晋升副主任科员。三是由改善工作环境向改善生活环境延伸。我院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解决新进外地干警食宿问题,我院党组为新进干警提供个人宿舍、食堂就餐,免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为干警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了舒适环境,不断增强党员干警工作活力。

(三)认真做好“两向”教育,在根本上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我院坚持把强化干警理论武装作为促进检察队伍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一横、一纵“两向”教育。纵向来说,近年来我院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活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使党员干警在理论学习中增强思维能力、在对照检查中增强辨别能力、在案例剖析中增强执法能力、在整改落实中增强执行能力;横向来说,我院坚持分层教育,做到各有侧重。针对班子成员,侧重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角色意识和责任担当;针对新进检察人员,侧重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启发新进干警对检察事业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侵蚀;针对有经验的检察干警,侧重强化执法规范、群众观念、底线教育,培养干警对法律公正的信仰和崇拜,进而使干警自觉做到遏制司法腐败、坚持公正、廉洁办案。

四、强化党建制度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执行力

党建工作要抓好,离不开完善的制度规定,只有健全的制度,才能使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检察机关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观念,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抓好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走出一条“按制度抓党建,靠制度管党员”的新路子,增强党员干警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有新提高、新飞跃。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了党委(组)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全责,机关党支部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尤为重要。我院党组坚持每年听取一次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探索建立符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双目标”,研究制订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目标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党组成员结合业务工作分工,创新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虚心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带动机关党建工作。

(二)积极创新党建工作制度。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和今年开展的到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按照“清理、完善、创新”的工作思路,先后出台了《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活动意见》、《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试行)》、《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先进典型培养、宣传和表彰工作制度》等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同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干警“学制度、谈体会”活动,促使干警人人熟悉制度、时时遵守制度、事事应用制度。严格执行制度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对违反制度原则的,由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予以处理,坚决防止和克服在一人身上失去原则、在众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的情况发生,大大增强了制度执行的刚性。

(三)研究出台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对照“创新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和优秀党员自觉学习的模范、执行政策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五带头”的条件,我们突出“工作业绩好”、“爱岗敬业模范”的要求,分别确定此两项分值占党支部、党员考评的70%;并对“群众反映好”、“遵纪守法模范”两项分别列出三种“一票否决”情形。实行优秀党员“业绩”考评,与“责分解到岗,绩考评到人”的岗责考评结果相挂钩;党务工作者和联系党支部的党组成员的考评,与所在党支部考评相挂钩,同奖同罚。通过突出业务考评党务,既使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又使检察业务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取得理想的工作效果,有力促进基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作者系河北省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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