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鲁民:积极作为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2015-04-16 10:36:45 作者:高鲁民 来源:正义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时指出,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两法衔接”工作,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途径和新的探索,旨在实行同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以罚代刑,确保监督效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报请河北省晋州市委由“两办”出台关于“两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后,2013年7月4日,我院组织召开了晋州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2013年7月9日,组织召开30个行政执法联网单位联席会,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时部署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工作。2013年9月底我院配合石家庄市“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完成了对各联网单位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安装调试及软件使用培训。2013年11月1日,我市“两法衔接”平台顺利建成并纳入石家庄市网正式运行。

截至目前,晋州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098件,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92件,公安机关立案8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院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开展,积极建立运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形成了执法与司法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认识,找准切入点。晋州市委、市政府对“两法衔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从服务晋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以建立“两法衔接”机制为突破口,努力扭转部分单位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接受监督观念不强、影响优化晋州发展环境的局面。我院党组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两法衔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对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认真学习上级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二、强化协作,找准支撑点。为促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我院多次组织召开由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协调推进会和联席会议,就具体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明其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进一步督促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我市“两法衔接”各成员单位间设有专门联络员,公安机关和行政单位发现案件线索须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实时介入,进行同步监督。同时,我院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国税局联合会签制式文件《关于做好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健全完善了“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强化调研,找准立足点。我院党组深入领会贯彻上级精神,认真谋划,积极行动,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出了“紧一步,快一步,先一步”的要求。通过认真学习、借鉴成熟的运行模式和先进经验,积极主动走访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指导,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13年11月1日,我市“两法衔接”平台顺利建成并纳入石家庄市网正式运行。通过对行政执法单位上传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实时巡视监督、备案审查监督,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

四、强化设计,找准着力点。通过确立“两法衔接”各成员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明其同志为总召集人,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在我院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各单位办案情况通报、专项活动联合部署、经济违法犯罪交流分析、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各项职责,拓展各成员单位协作渠道,加强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信息、动态的公开与交流。2014年4月9日,我院会同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监察局、市法制办联合开展了议题为《从上海、福建实践探究“两法衔接”发展新思路,完善晋州市“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积极学习成熟经验,促进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开展。同时,强化制度设计,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备案制,行政机关发现案件线索,须及时报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备案并进行全程跟踪;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行政处罚的所有案件必须报检察机关备案,检察机关将适用统一的标准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全面复核。

五、强化宣传,找准聚焦点。为积极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推动“两法衔接”工作良性开展,我院依托“涉农检察宣传月活动”和“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街道宣传栏、网络等媒介,采取播放影像资料、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专栏、刊登信息稿件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我院“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的重要部署、工作成效、典型案件和经验做法,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我院“两法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强化落实,找准基准点。为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绩效考核,我院“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与市政府、政法委联合制定奖惩标准,将“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营纳入年终考核。对故意瞒报、漏报案件,所登录案件编号、性质、内容等内容与物理文档不符,登录案件信息存在不全面、不准确、适用法律不当等情况,责令限期说明理由并整改,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减分等处理。同时,探索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我院“两法衔接”办公室每月与成员单位电话沟通一次,每季度到成员单位督导检查一次,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召开案件分析会议,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通过我院认真汇报和积极争取,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两法衔接”工作高度重视,将通过出台相关规定推动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落实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推进。

七、强化效果,找准落脚点。晋州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以来,立足当地实际,发挥监督效能,积极服务晋州市“两个环境”建设。针对晋州雾霾污染严重、空气质量恶劣的实际情况,我院组织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犯罪和环境监管领域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处环境污染案件3件8人,积极促进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密切配合、紧密协作,监督、移送、打击了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处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2件21人,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作者系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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