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交往有度”而非“形同陌路”
2016-05-23 10:25:30 作者:海珠纪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年会能否请相关部门同志过来,听取企业意见,加强互动?”“工作到饭点,能否请公职人员吃饭,怎么吃才不违纪?”这是广东省佛山市相关工作人员在民营企业调研如何构建良好政商关系时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如今解决这些问题有了“指路牌”。近日佛山市出台《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和《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成为该省首个出台“政商关系”交往守则和指引的城市。

“佛山的破题既是问题之倒逼,也是形势之所趋。”诚如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力所言,2015年佛山民营工业产值达1.4万亿元,约占全市总量的70%。如何鼓励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在正常交往的同时,划清纪律“边界”,构建既“亲”又“清”的良好政商关系,意义重大。

“在当前大力整治‘四风’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公职人员没有适应新的要求,从亲商爱商的一端走到怕商避商的另一端。”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林进浪坦言,个别干部担心做多错多担责多,以政策、纪律为借口,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也有个别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对待企业。“一段时间以来,政商之间如何做到‘交往有度’而非‘形同陌路’,一度困扰着不少党员干部与企业家。”林进浪说。

“平等相待,坦诚合作,反对亲疏有别、越权干预;真诚服务,勤政高效,反对拖延推诿、不睬不理;积极有为,勇于担当,反对畏难塞责、回避问题;阳光交往,公私分明,反对吃拿卡要、利益交易……”佛山此次出台的《指引》《守则》,分别针对公职人员与企业人员列出正负面清单,由单向要求升华到双向引导,突出重点,删繁就简,一目了然,朗朗上口。

这种以实用为本、以简洁为要的工作思路,贯穿于定规始终。林进浪告诉记者,在起草过程中,该市不做现有法律法规的“搬运工”,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相关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规章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方面“打补丁”“填空白”,推进微观制度的创新。

“比如《指引》第八条,我们参照了西方国家‘早餐会’‘午餐会’的工作交流方式,规定‘在开展招商引资和事关地方经济发展重要工作任务过程中,为了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公职人员可以邀请企业人员到政府部门通过工作餐会的形式进行商议’,避免了不必要麻烦的同时又极具可操作性。”林进浪介绍道。

据介绍,佛山市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方面将把握“1+N”的总体思路。“1”为《守则》,“N”为不同类型问题的具体行为指引。未来该市将根据新问题新情况出台更多的具体行为指引。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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