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密度稳居全国首位
2016-12-27 10:54:02 作者:何泳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一项制度改革,彻底激发了市场活力。数据是最有力的“语言”。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商事制度改革45个月,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1710563户,比改革前45个月增长了270%;其中企业1028789户,比改革前45个月增长了339%。

截至11月30日,深圳市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619028户。按深圳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深圳常住人口1137.89万人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23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30户,创业密度最高,居全国首位。

这一连串来自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的最新数据,充分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力量。尤其是近一年来,改革向纵深推进,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商事制度改革与实施深圳质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成效叠加,使深圳经济社会保持了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注册更便利政府服务更高效

办执照所要的大多数许可证、资质证、审批文件都不需要了,场地证明、验资报告也不要了。企业运营中,定期申报的麻烦少了,年检不用发愁了。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来,多项改革陆续跟上,注册更便利政府服务更高效。

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商事登记。无需出家门,申请人便可在网上完成全部登记业务。目前超过95%的设立登记业务,超过80%变更登记业务通过全流程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在全市顺利开展。

3年多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发给了前海注册企业。3年多后,商事登记改革的新热点依然在前海。10月25日,深圳又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为试点启动“证照分离2.0版”改革。与此前以“营业执照”为中心的改革不同,此次改革重在简化企业设立的后置审批,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门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目前,已结合前海蛇口片区实际,起草了改革试点方案,将现有的后置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可转移、加强准入监管进行分类,其中60项纳入“证照分离”的改革清单。在前海办企业的陈先生说,深圳的政府的服务可以跟发达国家媲美。

企业名称能否使用将不再由政府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深入实施。据统计,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通过自主申报系统成功申报的企业名称498990个,申报成功率达81.33%。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

企业“宽进”后如何“严管”?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7月20日,我市正式上线全国首个地方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平台实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部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相关联信息一键查询和商事主体年报在线填录、经营异常名录网上申请移出等互动功能,目前平台日均查询量达66万多次。建成“一网、一微、一端”的企业公共信用平台,公众均可一键免费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其中:深圳信用网已征集330万商事主体(含注销)的6.3亿条信息,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企业信用查询已嵌入微信“城市服务平台”和银联钱包APP;“信用深圳”APP除查询企业信用外,还具备商家评价、投诉举报、定位导航等功能。

探索精准定位的大数据监管模式正在进行中。例如:运用深圳信用网的海量数据,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试点“企业信用画像”,对前海蛇口自贸片区3.5万多家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客观评价出141家3A级优秀企业和1426家信用最低、监管风险最大的D级企业,为政府培育扶持和重点监管提供了精准目标。

我市正以失信惩戒为手段,全力推进社会共治。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在办理商事登记、食品准入以及其他审批业务时将受到限制,并不得享受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扶持、鼓励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优惠。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累计限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办理相关登记备案业务达33500多笔。在新版营业执照上设置“深圳信用”二维码,公众扫码便可查询商事主体的信用信息。上线“企信惠”,公众通过智能手机“摇一摇”,便可搜索查询周边商户信息。监管部门通过公众反映的情况,经过数据分析后,更有针对性地强化对商事主体的监管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

后续监管深入推进为改革探路

深圳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在深化工商管理改革、市场综合监管创新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率先在商事登记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及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寄望深圳能够继续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借助信息化手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来深考察,更进一步提出了寄望。

商事主体后续监管深入推进,制度要先行。我市正在进行《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工作;着手起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主体信用监管暂行规定》,形成各项职能监管制度的信用信息应用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修订对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实施规则及系统进行调整。同时,加紧《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力促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

建立重点企业风险排查机制。我市对同一地址登记50家以上企业、同一自然人担任50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50家以上公司股东的重点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风险排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检查企业32940家。

另外,我市进一步规范商事主体住所登记,探索场所负面清单;深化简易注销改革,扩大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探索建立永久异常名录、被吊销、长期未年报未纳税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释放行政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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