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贪官都是违法乱纪的“闯王”
2016-05-10 10:19:36 作者:毛建国 来源:羊城晚报

湖南怀化市原副市长李自成,外号“李闯王”。之所以有这么一个绰号,不仅因其名字与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相同,还因为在怀化,他以胆大闻名,号称“没有不敢干的事儿,没有干不成的事儿”。2015年5月22日,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李自成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执纪人员介绍,李自成胆大包天、胆大妄为、明目张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5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改革发展的重任在肩,是需要一点“闯”的精神的。但闯劲只能用于实干创业,贪官李自成的问题,是把敢闯敢干、敢作敢为用错了地方。

2009年,作为湖南省19名优秀县委书记代表之一,李自成被提拔为副厅级,是当时怀化唯一的一名副厅级县委书记。当时李自成信誓旦旦地称,县委书记要敢作敢为、开明清廉、守住底线。可在事实上,李自成说一套做一套,“敢作敢为”实则是不讲规矩,“开明清廉”实则是独断腐化,“守住底线”实则是目无纪律。据介绍,李自成做官,以有没有好处为标准,只要能升官发财,什么制度和规矩都不顾。当敢闯敢干、敢作敢为指向这里时,自然是权力越大,危害越大;爬得越高,跌得越狠。

远远不止是李自成,几乎所有贪官都是违法乱纪的“闯王”。除了“李闯王”李自成,还有“拆迁大佐”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玉痴省长”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发审皇帝”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他们都是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典型,最终只能成为人人唾弃的贪官。

领导干部最重要的是要“知所止”,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回顾历史上的清官,有一个共同点,即讲规矩、守纪律。贪官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心中无戒、心中无法。唐太宗告诫官员,当“取本分之财,戒无名之酒”,对于今天的领导干部来说,更应该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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