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让反腐更给力
2016-03-16 10:02:42 作者:潘晓晨 来源:南方日报

9日,珠海市纪委上线运行全省首个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该系统运用大数据原理,综合评价全市所有的市一级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效果。在该系统中的评估结果为“不称职”,或者重要任务、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差的部门,市纪委将开展问责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实际上,该系统是利用科技手段,构建一个“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主体责任信息化监督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体全覆盖,从严管党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贯彻。

腐败,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当前,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但同时也必须承认,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近年来,珠海市纪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大胆改革创新,许多宝贵经验被推广至全省。例如2013年,珠海率先在全省运行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据去年10月珠海市纪委公开数据,该系统自运行以来,通过实时监控,有效降低了串通招投标的风险,规范了基建程序,使政府投资工程中标节约率两年提高了2.67%,节约投资2.9亿元。

可以看出,无论是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珠海都在努力为反腐插上科技的“翅膀”。借助这样的科技手段,珠海正在深入推进“制度反腐”。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来看,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四点制度性的意义。

第一,精准化监督。这套评估系统制定了一份详尽的主体责任清单,包括贯彻落实、廉政教育、制度执行、专项任务4部分共24+X项任务。其中,24项为固定任务,X为动态任务。后者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确定任务内容和数量。有了这份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就多了一些明确的、客观的任务,少了一些模糊的、主观的指标。

第二,一体化监督。该系统的指标体系中,有一组效果指标,即评估政府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效果,共有21个量化指标,包括政府部门预决算(含“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9个方面。实际上,这就使得这套评估系统与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审计管理等系统无缝对接,打破了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资源整合,从碎片化监督转变为一体化监督。

第三,责任倒查。对该系统内出现的违规违纪案件,市纪委将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处案件的同时,还将对政府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给予责任追究。也就是说,纪委不仅要查办案件,还要研究案件发生的缘由,发掘出相关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哪一环出现了问题。

第四,强调社会评价。在这套系统的指标体系中,还包含“廉洁感知指数”,即通过第三方组织开展不同侧面的问卷设计,以及对不同社会对象的调查访谈,全面评估社会对政府部门廉洁程度的感觉和评价。反腐的根本目的在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是工作的根本标准。“廉洁感知指数”的设计,就是这一根本标准的具象之一,也是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通过科技手段的支撑、理想信念的引领、党规党纪的保障三者的综合作用,才能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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