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更新5年内拟投3500亿
2016-11-24 13:41:23 作者:李斌 来源:南方日报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发改委最新发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深圳在“十三五”期间,将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为1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约3500亿元。

11个片区被列为重点更新区域

在这部规划中,提出了“有机更新”的概念,即不是简单的拆除重建,而是包括综合整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复合式的城市更新。规划中提出,未来5年内将力争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为深圳的产业一体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同时,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城市更新被赋予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的功能,在规划中,也提出通过城市更新有效增加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文体设施、绿地与广场等公益性项目,实现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更新还将持续稳定地为深圳人才提供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5年内将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并将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少1000万—1200万平方米。

今后5年内,共计有11个片区被列入重点更新区域,包括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蛇口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龙岗中心区等。

更新策略以综合整治为主

对于深圳人高度关注的城中村更新,规划建议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对于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原特区外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力度;原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市、区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其他类型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

对于旧工业区,未来5年也将以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统筹运用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多种更新方式。位于城市主中心区、副中心区和组团中心区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以拆除重建为主,兼顾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位于市高新区或工业区块控制线内优势区位(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可适当开展拆除重建;位于工业区块控制线内一般区位(轨道站点500米范围以外),鼓励复合式更新。

对旧城区也是同样的策略。对建筑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共利益建设需求的旧住宅区,可在政府主导下拆除重建;其他情形的旧住宅区,建议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具有历史人文特色旧城区,以综合整治为主要手段;对工商住混合等其他旧城区,调动业主积极性,鼓励业主与政府合作开展综合整治。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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