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国企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2016-08-11 09:42:00 作者:彭琰 来源:深圳商报

市政府昨天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以下称《总体方案》)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5个行动计划。

《总体方案》提出,经过3年的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以创新驱动和简政放权为突破口,逐步健全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投资、土地、财税、金融等制度供给和高质量的法治供给体系,政府审批流程明显优化,市场准入更加开放公平,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激发,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保持并不断刷新深圳质量发展的优势。

去产能: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

在去产能、促转型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面完成国家、广东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全市产能结构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先进制造产业规模大幅增长,争取1~2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深圳,3年力争推动深圳省内产业转移项目超400个,投资额超500亿元,新增境外投资额不低于150亿美元,企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配套发布的《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促转型行动计划(2016~2018年)》,对清理国有“僵尸企业”进行了部署,提出将建立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列明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需安置人数及费用等情况。制定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施方案,加快出清国有“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加快重组国有“僵尸企业”中的特困企业,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产、股权置换等途径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妥善安置国有“僵尸企业”职工,将职工安置方案纳入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施方案,明确职工安置途径、经费来源和促进再就业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国企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1500亿元混合型并购基金的作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培育若干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将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去库存:加快“农民房”分类处置,完善住房供应

在去库存、稳市场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将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商品住房库存处于平稳健康区间,办公楼、商业用房库存处于合理水平;探索建立先租后买、购租并举、梯度消费的住房制度,住房供应结构更加合理;大力加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到2018年底,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20万套,供应18万套。

配套发布的《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稳市场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

——加强住房有效供应,重点在地铁轨道沿线和原特区外部分区域安排建设各类住房。根据商品房销售、库存和价格情况合理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与住房套型结构,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前提下,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适当调整套型结构。积极盘活存量住房,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加快原村民在其宅基地所建住房的分类处置,完善存量住房供应。

——以交通为先导完善配套,引导原特区外重点区域与莞惠临深区域进行配套完善与功能整合。重点对原特区外居住片区和辐射相邻城市的新区,完善交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原特区内外、深莞惠都市圈范围内的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

——加大人才住房供应和建设力度,优先保障人才住房用地供应。通过利用公共设施上盖及周边用地配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配建、鼓励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等多渠道建设人才住房,充分挖掘存量住房资源,探索通过没收、租赁、征收、改造等方式筹集社会存量住房,培育人才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人才住房建设运营。

——培育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政策性银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本金注入、保障房资产注入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成为租赁供应平台,探索引导“开发或收购-租赁-REITs”运营模式,为满足人才等群体住房需求、培育房屋租赁市场提供新渠道。鼓励开发企业自持物业经营,对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过3年以上尚未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商品房,通过金融、税收等政策加快转换为自持物业。采取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等企业发展成为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规范租赁企业和人员从业行为,促进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

去杠杆: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

在去杠杆、防风险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加强全方位金融监管,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防风险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开展风险排查等7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出了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各类信托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等出现的兑付问题,提高公众风险意识,缓解刚性兑付压力。《行动计划》提出,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核查,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逃废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有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依法采取惩戒措施。《行动计划》提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有效资金供给。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激活主板发展新动力,做优传统优势产业,加大国企改革服务力度,推进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制度落地等。

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建立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向无抵押、无担保和没有取得过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首笔贷款所形成的坏账损失,给予50%补偿;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补偿扶持政策。

降成本: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

在降成本、优环境方面,《总体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预计为全市企业减负约835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8亿元、人工成本约40亿元、税负成本约500亿元、社会保险费(含住房公积金)成本约45亿元、财务成本约233亿元、生产要素成本约6亿元、物流成本约3亿元。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7个方面共计41条措施。《行动计划》提出,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充分考虑企业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

《行动计划》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5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费率由1%下调至0.5%。在2015年下调工伤保险单位费率50%的基础上,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工伤保险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参保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由0.4%、0.8%、1.2%调整至0.2%、0.4%、0.6%;2016年制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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