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职称将统一
2015-09-22 08:36:10 作者:许娇蛟 来源:深圳晚报

教师节刚过,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就迎来了一份职称制度改革的“大礼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教育局共同启动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此次改革内容可谓“亮点满满”——中小学不仅能通过“评聘合一”的方式扩大用人自主权,教师也能通过更加科学完善的职称制度发挥教学积极性,为实现中小学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小学老师也有机会评正高职称

本次改革的第一项内容就是颠覆了原来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此外,这次改革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这意味着普通中小学教师也有机会评正高职称。

在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整体设计上,可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将由广东省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的要求组织开展。

学历论文

不再为职评教师一锤定音

本次改革还将改变过度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特别对申报中级以下职称的教师,基本上不再把“论文正式发表”作为评聘要求。

新的评聘条件将突出5个特点,包括注重教师的师德表现、德育工作经历、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教学业绩和带头作用。这也意味着,此次改革将改变过去对中小学教师以“论文和学历论英雄”的单一评价体系,未来对教师的评聘条件也将更加细分化、多元化、科学化。

“评聘合一”

发挥学校用人的主体作用

在过去“评聘分离”的制度下,中小学教师职称要先由政府部门评审,再由学校实施聘用,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话语权长期被垄断。此次改革将评审教师的职称、岗位的权利回归学校,实现“评聘合一”。这样做不仅能够扩大学校用人的自主权,还有利于调动教师从教的积极性。

改革后,市人力资源保障、教育部门不再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也不再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转由学校向获聘教师颁发统一样式、带有聘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证书。

人才评价将以“同行意见”为基础

在人才评价由政府主导向用人单位主导转变的过程中,改革还将促成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让学校依据本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实施办法,制定评聘实施方案,组建评聘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同时,探索学校、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能力、业绩及与岗位的匹配性进行科学评价。

优先安置

高级职称的低聘教师

过去的“评聘分离”制度产生了一批“高职低聘人员”,即已取得职称但未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中小学教师。此次改革将从两个方面解决他们面临的困境。

一是通过适当调整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等方式,优先安排取得高级职称的高职低聘人员,若增加的岗位数不足以解决学校推荐的高职低聘人员,学校可提出申请,由市、区人力资源和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解决;二是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由各学校按需设定。

改革试点知多少

1、本次改革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改革试点的范围是全市普通公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区教研单位和电化教育机构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在岗教师。中小学学校中图书、校医、政工师、技师、讲师等其他人员不纳入此次改革试点实施范围。

2、原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统一后的教师职称(职务)如何对应?

统一后,原中学高级教师、在小学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3、职称评定权限下放学校后如何避免校长“一言堂”?

一是评聘条件要求是在广东省评价标准所规定条件的基础上由各学校结合自身情况细化,且必须获得全体教师大会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实施;二是评聘结果由评聘委员会票决方式产生,评聘委员会委员由教师投票产生,并规定专任教师委员名额比例不低于60%;三是由教师投票产生的监督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评聘全程均公开、透明;四是将学校民主制度建设、评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校长(园长)考核评价范畴。

4、改革后,教师在A校聘用某一级(如高级)教师岗位的任职经历可以作为B校聘任该一级(如高级)岗位的依据吗?

改革后,实行“评聘合一”职称制度,教师在A校聘用某一级(如高级)教师的任职经历仅作为B校聘任的参考,具体聘用哪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要看该教师的业绩水平达到B校的哪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评聘条件,并需通过评聘委员会评聘。

责任编辑:谢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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