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2015-01-26 11:31:57 作者:编辑 来源:青海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是对《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细化、实化和具体化,从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对落实监督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三转”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监督责任的目标任务是,以厘清监督责任为基本前提,细化主要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使监督职责更加清晰,监督方式更加科学,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水平,通过不懈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强化不敢腐的氛围,逐步建立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纪委按照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的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具体抓好加强组织协调、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强化执纪监督、完善党规党纪、严格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的监督任务。

《实施意见》还从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履责报告制度、定期约谈提醒、强化检查考核、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和强化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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