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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游离在管理边缘
培训少、价格乱、矛盾多、监管缺失
2013-04-16 12:48:36 作者:吴铎思 江心福 林详利 来源:工人日报

“花了很多钱却请不到称心如意的人!”最近,福建福州的林先生为请护工照顾中风的父亲一事而苦恼,“一天叫价150元,可用起来根本不放心,连基本的护理知识都不懂。”林先生说,刚开始时由他们兄妹俩轮流照顾父亲,但由于工作原因,双方都不能长时间请假,只能去请护工。可就是这请护工一事,让林先生头疼不已。

生活中像林先生这样的病人家属不少,据了解,目前福州约有80%左右的住院病人都是请护工陪伴。有关人士指出,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渐进入老年期,这一需求还会继续增加。然而,许多病人家属表示,护工素质良莠不齐,质价不符,管理混乱,很难找到令人放心的护工。

 

价质不符,好护工难找

“照顾病人是件不容易的事,他们的辛苦我们也理解,但工资由他们叫,没个标准!”记者走访福州多家医院了解到,现行护工服务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目前一般为100~150/天,看护重病患者达200/天,有的遇节假日还会加价。“雇嘛,难以承担,不雇的话自己又抽不出时间来照顾病人。”

“整个医院好像就这么几个护工,试了几个都不如意。”在福州某三甲医院,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外地工作,由于父亲病,特地请了假赶来,但只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无法长期在父亲身边照顾。他虽然觉得护工要的工资过高,但还是不得不接受。

据了解,护工的工资收入的高低不受医院制约、不受政府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掌控,完全由“市场”所决定。“其实这个市场是被垄断的,很多医院里的护工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其他地方的人经常受到挤压。”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福州市大部分护工是由医院委托公司介绍的,部分由家属自己直接从社会雇佣。其中多数为四川、江西等地的外来工,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体检和专业培训,文化程度也偏低。有全家当护工的、有亲朋好友都来当护工的。一个大医院里雇佣的护工少则近百人、多则数百人。

“我们多年从事护工工作,大部分人都有丰富的经验,但我们从来没有系统培训过,文化程度也都不高,掌握的医疗护理常识很有限。”来自四川的护工刘阿姨坦言,许多具备医疗护理常识的护理,大部分护工很难做到,只能做到基本生活照顾。对病人的一些护理需求,护工要请护士来指导。

“护理看似简单,实际上有很多学问,就比如简单为病人翻身,不同的病人采取的方法就不同,如果护理不当,对病人康复有很大的影响。”福州某三甲医院的一位主任告诉记者。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一些护工为增加收入,还同时受雇于不同的病人,有时陪护的病人达四五名,“陪护的质量肯定跟不上!”

 

监管空白,市场混乱,矛盾多

“向医院申请护工,但被告知医院没有专职护工,要自己去外面找!”张先生说。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医院护工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医院自己管理,目前只有极少数医院采取这种做法;二是由家政公司管理护工,然后由医院派遣护工;三是游击队护工,这种量最多。

护工的产生与我国医院30多年的发展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后,医院处于急速发展阶段,床护比(病床与护士人数比例)严重不足。据一项对全国400余家医院所做的调查表明,医疗机构病房护士与床位之比平均为0.331,最低的仅为0.261。因此,护工应运而生,并逐步发展。

为了规范护工这个行业,卫生部1997年第23号文件提出了护工的聘用原则,其中提及“护工不属于护士编制”、“护工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可以由医院统一选聘”等。

“护工的工资,由病人支付,医院对这方面基本不管,甚至也不闻不问。”一位医生告诉记者,目前福州的护工管理比较混乱。由于没有什么经济效益,许多医院对护工基本不管,“管理护工的话,也就是收些管理费,这没多少钱,相之于责任实在不划算。患者和护工之间私下签订协议,如果出了问题,由于护工和医院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医院不承担护工与患者发生纠纷后的责任。”

有些家政公司派遣到医院的护工,家政公司实际上充当的是中介的角色,只负责把护工介绍给病人,至于服务如何,家政公司管理不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护工主要通过老乡介绍老乡,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会拉帮结派,在医院中形成“地域垄断”,哄抬价格、排挤外人。

据了解,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护工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职业。但由于护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相关制度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近年护工与患者矛盾不断,给医院和政府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在管理上,没有相应的政策,医院对于护工的管理缺乏法律或政策上的依据,导致医院不愿意管理;从业资格政策管理的空白,政府对护工行业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政策限制,属于零门槛准入,导致该行业良莠不齐;收费政策的空白,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既无“护工费”这一收费项目,在护理费的项目内涵中,也没有将生活护理方面的工作内容包含在其中,因此护工收费是无法按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

 

呼唤规范管理

据了解,目前没有针对护工管理的法律法规。2004年福州市曾出台了《关于加强护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要严格选聘护工,做好护工岗前培训工作,但直到目前,卫生系统只对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护工一般由医院自行管理,对护工方面的职业技能培训还不规范,由于市场的需求,不经培训随意上岗的现象随处可见。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长寿的人员也在逐年增加,对护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此要对护工这支队伍加强管理。按目前的情况,应将护工纳入医院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劳动纠纷时,能够明确责任主体。既有利于保证护理质量,规范病房管理,又使护工能较好地承担部分护理工作,使护士能有更多时间对病人进行高一层次的护理和治疗,从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一位老师认为,护工属职业技能工种,护工培训不可或缺,应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按职业技能工种准入和管理,规范护工队伍。

而对于管理政策方面,律师指出,应出台相关的法规,明确界定护工身份以及护工的主管部门。同时,实行护工准入制,实行护工持证上岗制度,在护工进入医院前,先在医院护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验证身份、考核护理技能,获得许可后方能护理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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