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协作机制有效破解基层办案难题
柏山经联社腐败案件是东区发挥办案协作区机制所查处的第一案,也是中山市启动办案协作机制办理的第一案。柏山经联社地处城区中心,自去年以来,不少群众围绕经联社资产处置、账目混乱等问题集体上访。对此,东区党工委迅速成立专责领导小组,向中山市纪委申请启动办案协作机制。市纪委决定首次启动我市办案协作机制,由市纪委三室、东区纪工委、东区公安分局以及其他镇区纪委抽调办案骨干组成11人专案组,发挥协作办案优势,快速查处柏山经联社社长殷某及两委干部的违法违纪窝案情况。
建立办案“人才库”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则,中山市纪委将全市24个镇街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指定相应纪检监察室全权负责案件调查的业务指导、人员抽调等具体工作。一般性案件仍由基层自行办理,基层查办困难或需要启用办案协作机制的案件则由办案协作区负责。中山还建立办案“人才库”,着力培养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生力军,由每个镇区推荐2名有办案经验或相关专业的人员,经市纪委统一审查考核后纳入办案“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专业和特长进行针对性培训。办案部门可以从本协作区内抽取办案人才,必要时也可以跨区抽调。
责任编辑:叶纪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