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呼唤“法治定力”
2015-02-10 09:33:40 作者:邹伟 罗沙 来源:新华社

2月9日,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书中认定,广受关注的呼和浩特"4·9"杨某某被害案系赵志红所为这既是对呼格吉勒图案为冤错案的进一步佐证,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与启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定力"

真正的司法公正,乃是通过实现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法庭审判讲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从法理上说,呼格吉勒图案和赵志红案本来应无本质关联,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不意味着赵志红就是真凶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应是根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今,法庭认定赵志红是包括呼和浩特"4·9"杨某某被害案在内的一系列案件的真凶,应是依据依法采信且相互印证足以证实的证据体系,遵照法律规定量刑定罪这是司法审判的应有之义

如果说对呼格吉勒图案的洗冤国家赔偿和追责体现了我们的法治决心,那么司法领域还需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高意义上以改革举措强化"法治定力"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审判中存在"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等弊病,也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等干预司法破坏法治的现象以呼格吉勒图案为代表的一系列冤错案产生,莫不因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保证公正司法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就是要保证司法机关独立依法公正行使司法权,保持不为任何人任何声音任何因素所干扰这是"法治定力"的最大保障

在举国关注的司法改革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和培育"法治定力"对司法机关而言,要将各项司法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推动建立健全保障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而言,要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将法律公平公正不折不扣地投射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对公众而言,应当更加理性,少一些"喊杀"之声,多一些法治角度的思考,为公正司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得司法权威性与公信力得以真正确立并获得全社会普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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