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党组织关系接转窗口,今起正式受理区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
今后,因工作调动,外出或到区直机关部门(单位)挂职、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上、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直机关部门(单位)高校毕业生、通过遴选方式录用到区直机关部门(单位)工作或从区直机关部门(单位)交流到其他地方任职和区直机关部门(单位)所属企业退休职工党员,或改制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都可以到窗口直接办理。今年10月31日之前,以上事宜也可继续到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办理。
此外,根据有关要求,区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仍由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负责办理(自治区党委大院4号院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