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
传达中央关于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精神 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2015-02-27 16:10:17 作者:王建宏 来源:宁夏日报

2月2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通报》,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对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处理。

会议认为,中央严肃查处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充分展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和责任担当,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零容忍,不论什么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惩。

会议指出,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学习贯彻中央《通报》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放松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国法办事,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的约束,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会议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坚持组织原则,严格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团伙、搞小圈子。要坚持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不能搞“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自觉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要增强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观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反腐败、选人用人、纠正“四风”和领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加大治本力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记宗旨、严守法纪,廉洁自律、防微杜渐。要带头廉洁从政,正确处理公与私、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人亲属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为全区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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