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直部门纪检组如何行使职能 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常驻不走
2016-06-02 09:51:06 作者:丁谨之 来源:浙江日报

随着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并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派驻机构这个名词越来越为人所熟识。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主业,以监督执纪问责为首要职责,是派驻机构的共同标识。然而不同部门纪检组如何因地制宜强化监督?本报采访了5位省纪委驻省直部门纪检组长,为你独家解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突破项目中,总能寻觅到“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这几个字眼。

今年2月,“实现省、市、县三级派驻全覆盖”,已记入了改革成绩单。35家,这是省一级设置派驻机构的总数,其中单独派驻机构13家,综合派驻机构22家;397家,这是11个市中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纪检组的总数,它们共归口监督957个单位;1325家,这是90个县(市、区)所设置的派驻机构总数,相对应的是5249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

尽管“派驻”一词,已不再陌生,但派驻机构和人员调整只是改革的首步,更重要的是充分转型、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十三五”开局之年,派驻纪检组在忙些什么?未来,又准备因地制宜,放出什么招数?本报记者为你“揭秘”。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

工作做到点子上”

把脉问诊

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多、战线长,相比而言,纪检组的人手偏少,工作量较大。

对症下药

紧抓“牛鼻子”。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纪检组尤为关注。年初召开的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年中召开的省级宣传文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写入了纪检组每年重点督促的工作安排中。走访调研、廉政约谈则散落在日常工作中。

盯紧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岗位、重点对象。前几年广电系统不少干部因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落马,纪检组对全省广电系统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省新华书店门店较多、分布零散,纪检组正进行廉政调研。纪检组工作触角还触及浙江广电集团国际影视中心、省出版联合集团投资的嘉兴文化传媒广场、浙江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

执纪者说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马万里:

变”,是最大的感受。现在,我们的执纪理念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标尺;工作重心从“盯违法”向重点“盯违纪”转变,从只拔“烂树”向注重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转变。这几个转变,意味着省委、省纪委对我们的要求更高,肩上的责任也更重。通过查案来规范单位作风,给了我们获得感。未来,派驻监督工作需要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探索。

驻省经信委纪检组——

专攻,方能盯紧”

把脉问诊

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负责调节全省近期国民经济运行,在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廉政风险。

对症下药

实行专项监督。根据驻在单位重要工作的报备情况,对驻在单位重点工作进行抽样监督;对在日常监督、信访核查等渠道发现需要开展重点监督的,进行立项监督;对驻在单位重大评比评审、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临时性监督。

针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不够快等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对部分市、县(市、区)开展2014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审计检查,检查项目达1600多个,涉及的资金近8亿元,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针对离退休人员在委管协会(学会)兼职取酬问题,驻在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纪检组全程关注、协调和推动,促使所有涉及人员在2015年底前100%完成清退。

2015年,纪检组共对35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将监督情况反馈给省经信委,一起研究梳理出3方面12项具体问题,以“一月一报”的形式抓好整改落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执纪者说

驻省经信委纪检组组长俞慧敏:

从单独派驻变为综合派驻,派驻纪检组监督的面更广、任务更重,只有持续深化“三转”要求,不断健全“四种形态”的配套制度,强化各综合监督单位的主体意识,紧盯各单位廉政风险的重要业务、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廉政谈话、专项监督等工作开展,才能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常抓细。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

借力发力,层层传压力”

把脉问诊

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是省科技厅的核心业务工作,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领域。

对症下药

注重沟通。通过及时指出问题、提醒注意,提供帮助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令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感受到纪检组的“价值”。2015年,纪检组提出各类意见建议近百条,经提醒避免出现问题共19项,经建议和督促协助起草出台《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4个,驻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直接批示督办的书面意见建议共有23条,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借力发力。及时传达精神,乘势推动工作。《关于进一步强化省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通知》下发后,纪检组随即制定《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加强对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细则》,建立了厅领导廉政谈话、“一书两报告”等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后,纪检组与党组商议,将修改中的《驻科技厅纪检组廉政谈话制度》扩大为《浙江省科技厅廉政谈话、函询制度(暂行)》,以党组文件下发,共同适用。

执纪者说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组长郭丽华:

加强监督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但推动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是我们的责任。只有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夯实,提高自身“免疫力”,才能长期维护政治生态中的绿水青山。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

强化监督‘关键少数’”

把脉问诊

省商务厅是主管全省商贸流通和开放型经济的综合部门,任务重、责任大,在资源配置、行政审批和涉外经济交往中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对症下药

注重通报督促。把加强与党组工作沟通作为纪检组日常监督的一项重点,不仅及时传达省纪委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也将发现的重大问题,与党组书记及时沟通;党组书记在选人用人等重大决策前,与纪检组长通气。

进行集体约谈。每年初,纪检组长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强化事前监督,讲清讲透“六大纪律”,提醒党风廉政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结合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的精神和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

落实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厅党组在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态度和执行力、选人用人政策把握和用人导向、厅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表现和态度等。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21个监督网点、信访举报、专项督查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强化事后监督。

执纪者说

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黄克旭:

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是派驻机构的监督重点和难点。只有始终把商务厅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监督重点,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增强他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两岗两责”意识,以上率下,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才是有效履行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

驻省高院纪检组——

众人拾柴火焰高”

把脉问诊

司法改革后,省高院在司法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易诱发腐败及懒政、怠政等行为的风险,而纪检组又面临着派驻机构人员少、监督战线“点多面宽”等实际困难。

对症下药

依靠省高院党组,助推落实主体责任。除常与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情况、传递责任压力外,纪检组还加大问责力度。2014年对两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问责处分,2015年对1个中级法院和两个基层法院院长及分管院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

依靠驻在单位各方面力量,发挥监督作用。探索上下级法院联动办案的工作机制和惩戒审核把关机制,必要时采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逐级督办;对专业性较强问题,如全省法院审判信息化系统,邀请招投标专业人士参加廉政回访;抽调驻在法院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廉政监察员参与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重点工作。

执纪者说

驻省高院纪检组组长宋涛:

党风廉政建设单靠派驻机构和纪检组长来抓是不够的,需要凝聚驻在单位党组的力量和其他各方面的力量,层层夯实主体责任,整合审判业务部门廉政监察员力量,共识共振、同向发力,惩防并举、堵疏结合,促使我省法官、法院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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