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首倡孙中山为“国父”
2015-10-09 08:37:49 作者:刘小宁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林森首倡孙中山为“国父”

关于将孙中山尊称为“国父”之事,曾有过这样一种通行的说法: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伪立法院院长陈公博,于1940年5月29日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49次会议上提出“手创中华民国之中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应尊称为中华民国国父”的议案……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沿用了“国父”之称呼等等。

据笔者考证,“国父”之提法,最早提议者是林森,时间是在1936年,地点在南京。这一年的11月12日,在国民政府举行的孙中山诞辰70周年纪念大会上,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表了演说,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总理是生于1866年,就是民国纪元前四十六年丙寅十月初六日,照阳历计算,便是十一月十二日,我们手创中华民国的国父诞生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纪念的日子……他在民国元年被选为第一任大总统的时候,因为要促进南北统一起见,抱定天下为公的思想,不惜敝屣尊荣,辞去总统不做。这种伟大精神,在中外历史上是不容易见到的,所以我们全国国民尊崇总理为国父……我们国父人格的伟大,是大家知道的……

林森在这篇演讲中,三次提到了“国父”,也是迄今为止第一次在一种正式场合提出。

但提出“国父”一说,仅是林森的一种个人行为,或是几人通常的习惯说法而已,要在一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作为一种正规的提法,且以一个正式的文件规定下来,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加上抗战爆发后中国始终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威胁,在这个时候倡导使用“国父”的称呼,可以激励民族精神,增强全国人民抗战到底的意志。于是在1940年3月28日召开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03次会议上,由林森领衔提出并通过了尊称孙中山为“国父”的文件。该文件在第二天即黄花岗烈士纪念日以一个正式的决议对外公布,又有着特殊的意义。

国民政府转发的尊称孙中山为“国父”的公告全文如下:

奉中央执行委员会函

第一○三次常会

总理为中华民国国父一案通令遵照

为令遵事案奉

中央执行委员会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通过

本党总理孙先生领导国民革命手创中华民国,更新改体,永奠邦基,谋世界之大同,求国际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万世,凡我国民,赖本进远,宜长尊崇。兹经本会常务委员会第一0三次会议一致决议,尊称总理为中华民国国父在案,相应录案函达国府,查照通令全国一体遵行。

等因奉此。自因通饬遵照,除分会外,令行令仰遵照案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此令。

国民政府主席林森

行政院长蒋中正

立法院长孙科

司法院长居正

考试院长戴传贤

监察院长于右任

监印陈光远

至于汪精卫的伪政权通过“国父”一案,则是汉奸们拉大旗谋虎皮的欺骗伎俩而已。

顺便要提一下的是,汪伪政府一直在用“国父”的提法来蒙骗民众。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在各地接收英美等国在华的财产。在接收北平协和医院时,发现该院的研究室内存有孙中山的肝脏切片及腊块标本。汪精卫听说后,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立即派出了伪内务部长褚民谊,在1942年3月25日赶赴北平,与日本使馆北平事务所以及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商洽,将孙中山遗脏“迎回”了南京。4月5日是清明节,汪伪政府再次使用了“国父”的称呼,在中山陵举行了名为“国父灵脏安放仪式”,并成立了“国父陵寝保管委员会”,以后,又成立了“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使用“国父”的称呼极为频繁。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近现代史学会副会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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