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系列三: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2015-01-15 11:09:35 作者:刘跃进 责编:叶纪训 来源:广东工作站

如果说“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原来提出的“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落实,“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是原来提出的“完善国家安全战略”的具体推进,那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说明时提出的“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则是关于中国国家安全的全新战略思考,是中共中央文件此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全新内容。

目前,我国虽有一部1993年出台实施的《国家安全法》,同时也初步形成了一个包括《宪法》、《刑法》、《保密法》、《国防法》等等在内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但从当代国家安全现实来说,这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安全法治”还相差甚远,因而“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就成了未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第二项主要职责。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国家安全的第三个战略性顶层设计思路。

首先,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名不副实的法律,其名虽有“国家安全”一词,其实不过是隐蔽战线反间谍侦查方面的很不成熟的法律。因此,根据当代中国国家安全现实、国家安全理论研究成果、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要求,制定一部名符其实的国家安全法,就成为“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必须首先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在各种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进入国家安全领域的当今时代,不仅未来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需要全面反映当代国家安全的丰富内容和复杂关系,而且还需要通过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生态、情报等领域的国家安全立法来完善整个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当今中国是否需要以及需要什么样的国家军事安全法、国家经济安全法、国家信息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家反间谍法等等,都是在“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过程中需要认真思考、探索和完成的。

再次,与其他领域一样,国家安全领域仅仅“有法可依”还远远达不到“国家安全法治”的要求。要实现“国家安全法治”,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当前中国整个法治建设现状来看,如果说其他领域都远远没达到这一要求,那么国家安全领域要达到这一要求就更困难了。

因此,“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思路虽然已经形成,但要真正“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特别是最终实现国家安全法治,可能还有相当长的路需要法学界、国家安全学界、国家安全政界携手合作,共同爬涉。这更需要在新设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或指导下逐步实现。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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