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
2015-12-23 10:35:01 作者:张蕴 金玥彤 来源:青海日报

12月22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启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副省长程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十分重大,全省近30万名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将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要明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着力抓好改革养老保障制度模式、改革计发办法、改革待遇调整机制、配套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四项改革重点。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基金征缴,实行省级统筹,统收统支,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到位;要严格编制和人事管理纪律,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做好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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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国务院颁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调研、深入测算、多方论证基础上,制定了我省《实施办法》。目前,相关配套政策已经陆续出台,工资改革已落实到位,参保人员数据采集正在抓紧开展。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任务是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逐步建立起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四项改革重点为改革养老保障制度模式,从原来单位保障改为社会保险方式;改革计发办法,退休费从原来按“最终工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改为按照历年缴费金额多少、缴费时间长短来计发养老金标准,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相一致,体现基本规则的公平;改革待遇调整机制,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同时,配套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一的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补充保险的多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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