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实行重大生态问题“一票否决”
2015-11-26 10:58:07 作者:孙海玲 来源:青海日报

增加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打造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绿色“考卷”。日前,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大幅增加生态指标,对于年内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我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完善绿色考核机制,提高考核权重占比,强化指标约束,实行重大生态问题“一票否决”,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真正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杠”。

据悉,在市州考核指标中,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由原先的5项大幅增加至10项,实行反向约束考核,内容涉及生态工程、草地保护、耕地保护、林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大气保护、节能减排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约束性指标。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不仅细化具体,而且占比均高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等指标。

通过不断完善绿色考核机制,以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据介绍,我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属于国(省)定贫困县或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持县,且大多位于水系源头或生态保护区。根据这一特殊实际,对县(市区)开展以绿色发展为主的绩效考核,将39个县(市区)划分为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重点县、生态保护和扶贫开发重点县2类6组进行分类分组考核,进一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减贫脱贫步伐,激励和调动抓发展、保生态、惠民生、促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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