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干部终身学习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省委“三基”办负责人就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2015-09-16 10:33:42 作者:编辑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基本能力准入机制,省委“三基”办部署开展了全省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试点工作,这是今年全力推进基本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省“三基”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帮助大家了解有关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省委“三基”办负责同志。

问:为什么要开展党政干部基本能力测评试点工作?

答: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要求,在省委“三基”办的领导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和测评办法,并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和省档案局分别制定了文秘、综合规划编制、信息技术、安全保卫、财会、统计、档案等7类岗位专业基本能力标准、评价标准和测评办法。这些标准和办法虽已经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论证,但是否与党政干部基本能力实际相匹配,标准是否适当,办法是否切实可行、科学有效,整个测评工作能不能经得起实践,这都需要通过试点工作进行检验。这次试点是在实践中再次研究论证的过程,通过试点发现并解决标准和办法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标准办法,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切实提升党政干部治青理政的能力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能力建设奠定基础。

问:由谁负责对党政干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

答:这次试点责任单位分别是:西宁市、海南州、黄南州委“三基”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和省档案局,责任单位确定试点单位,试点对象为7类岗位党政干部。

问:测评内容有哪些?

答:测评内容包括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和岗位专业基本能力标准。具体为:《青海省党政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试行)》和党政机关文秘、综合规划编制、信息技术、安全保卫、财务、统计和档案岗位专业基本能力标准。

问:采用什么方法开展测评?

答:测评包括测试和评价。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评价采用主管领导评鉴和民主评议两种方式,重点评价党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体现的基本能力。

问:培训工作如何开展?

答:按照先培训、后测评的工作原则,在开展测评前,由试点责任单位按岗位分类分别组织试点对象开展基本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通用和专业基本能力,通用基本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电子政务与网络运用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专业基本能力包括7类岗位专业基本能力。培训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自练等多种方式。

问:如何计算测评成绩?

答:实行量化测评,总分值100分。包括测试、主管领导评鉴、民主评议三部分。权重分别为测试50%、主管领导评鉴40%、民主评议10%,按权重汇总得到总成绩。测评成绩在85(含)分以上的为优秀,60—84(含)分为合格,59(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问:基本能力测评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基本能力测评是为了解决一些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不高,不能胜任岗位的问题,目的是提升党政干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测的是“基本”能力,是为了让干部“达标”,而不是“竞标”。用测评来推动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适应新时期对党政干部基本能力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稳固党的执政根基,提升治青理政能力。

问:如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答:要用从严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做好基本能力测评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做严做实;要善于用望远镜,找准测评关键点,统筹谋划,长远考虑;要善于用放大镜,找准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要善于用显微镜,找准工作细节,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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