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人大会议的我省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2015-03-11 10:03:32 作者:罗藏 来源:青海日报

3月10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结构合理,表述严谨,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宪法规定,符合立法实际,同意提请大会表决。

穆东升代表说,立法法修改有三个亮点:一是修改工作思路清晰;二是修改内容重点突出;三是符合立法工作实际,操作性、可行性更强。会后,我们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深入理解把握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抓好跟进立法,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尽快研究修改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三是抓好职权落实,启动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的分步实施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的工作,依法履行好立法法赋予省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四是抓好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立法人才缺乏、能力不足及质量不高问题,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需要。

任茂东代表建议,立法法修正案在提请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后,二审时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对法律案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审议,二审后由委员长会议交法律委员会对其合法性、难点等问题进行审议;在立法法中对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的程序做出规定,由主席团书面交专门委员会审议;在草案第九十九条中明确规定主动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时限、内容、程序和对象。

王予波、邓晓辉、程苏、李小松等代表在发言中赞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上一篇:王建军海西调研
下一篇:省委加强“三基”办召开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调度会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