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纪检监察机关用纪律管住多数 677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
2017-01-04 12:40:16 作者:金路遥 来源:中国江西网

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3106件次,谈话752次,其中市厅级干部74次,县处级干部273次,乡科级干部245次。给予组织处理2422人,同比增长382.5%。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金路遥报道:1月3日,记者获悉,去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已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总数的95.5%;受处分人员中,677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占处分总人数的74%。

据介绍,去年2月23日,经过宜春市纪委初核之后,该市纪委副书记对某县政协副主席张朝(化名)就违规放贷、投资入股旅游地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起初,张朝一直不敢直面问题,认为交代自己存在的问题就是“自断前程”。后来在该市纪委副书记中肯的开导下,张朝意识到,诫勉谈话是“组织在帮助我、关心我,在咬我的耳朵,让我出出汗,扯住我的袖子,要我及时收手”。最终他放下心理包袱,直面问题。谈话后,宜春市纪委就其他反映不属实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没有影响张朝提拔进步。张朝感慨万分:“若不是纪委帮我及时收手,我怕自己会侥幸下去,以后必定酿成大错。”

谈话函询与执纪审查中的谈话不一样,后者往往已掌握大量违纪证据,需要攻破的是心理防线,而谈话函询的对象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如今,会用善用、用活用好谈话函询这把纪律戒尺,已经成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共识。

我省还注意区分情形、区别对待,对主动交代问题,真心向党忏悔、知错就改的党员干部,给机会、给出路、给政策,使其迷途知返。随着纪律审查震慑作用的不断增强,去年已有379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

抓小”的同时不“放大”。在纪律审查期间,对那些欺瞒组织、对抗组织,心存侥幸,一而再、再而三地错失组织所给机会的,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从重处理,确保做到重案不轻处。这样的态度,就体现在对待九江市委原常委黄某身上。2016年4月和8月,组织先后两次让其对信访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他不但没有认识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及时回头,反而到处找关系说情、打招呼,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2016年8月19日,黄某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江南都市报)

上一篇: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
下一篇:军地携手共建富裕美丽幸福江西 毛伟明走访慰问省军区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