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基层干部职务晋升渠道进一步拓宽
2015-01-16 10:58:01 作者:编辑 来源:江西日报

乡镇干部工作多、任务重、压力大,但上升空间有限,已是不争的现实。今后,这种局面将在江西省大大改观。1月15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江西省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正式出台了《江西省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这两种非领导职务,探索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根据办法,各乡镇机关设置的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职数,不得超过其行政编制内已核定的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后,乡镇机关一律不得设置正、副科级干部等其他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非领导职务名称。乡镇机关配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后,各地党委要加强对这批干部的日常管理,与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同要求、同考核、同监督、同使用。

对于提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人选范围,该办法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地核定的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仅限于解决长期在乡镇机关工作,必须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一贯表现优秀且年龄相对偏大公务员的职务待遇;县(市、区)直部门和其他机关人员一律不得挤占。乡镇机关已提(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再兼任科级领导职务。

办法还规定,县(市、区)委书记是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配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委组织部长是具体责任人,严禁不按规定比例核定职数,严禁未核先配,严禁借机产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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