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救灾物资四级储备网络体系
2016-10-11 12:23:30 作者:金路遥 来源: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金路遥报道:10月9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日就加强全省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出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建立全省救灾物资四级储备网络体系,包括省级储备库、市级储备库、县级储备库、乡镇(街道)储备点。我省将在南昌市建设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负责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任务。市级储备库方面,在赣北、赣中、赣南、赣西和赣东北等地建设6个区域库,负责省级和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在多灾易灾县(市)建设县级区域库。多灾易灾的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视情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点(室)。

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原则上按照0.3元-0.5元/人的标准储备物资,实际保障8万-14万人需求;地级市原则上按照0.5元-1元/人的标准储备物资,实际保障3万-8万人需求;县级原则上按照1元-2元/人的标准储备物资,实际保障1万-3万人需求;乡镇原则上按照0.5元-1元/人的标准储备物资,实际保障0.4万-1万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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