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2015-03-05 10:58:55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优先处置,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巡视办。未及时办理的,向巡视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近日,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2015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时提出要求。

我们将有关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向省委常委会、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常委扩大会、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组织省委巡视机构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巡查联动、交办交查、信访应急处置、宣传通报、整改督办等六项机制。“3月上旬,将采取‘一托N’方式,对44个县(市、区)开展首轮专项巡视。”

2014年,江西省委6个巡视组围绕“一个中心”,当好反腐“尖兵”和纪律审查“前哨”,先后对7个设区市、11个省直单位进行了三轮常规巡视。干部谈话3458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0657件,接待群众来访2937批8647人(次),抽查核实134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巡视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线索1463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84人、县处级干部502人、乡科级干部506人。(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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