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资本投资再获积极信号
2015-03-23 11:23:58 作者:郭海方 来源:河南日报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的重点领域项目,不但与国有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还能获得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的优先支持。3月19日记者获悉,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

《意见》指出,要在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的重点领域项目,与国有投资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要优化鼓励社会投资的发展环境,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通过公私合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同时,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意见》强调,在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

河南省将加快设立省级投资基金,《意见》鼓励各地发展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基础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区域开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领域。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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