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颁布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
发挥统一战线优势 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2015-08-25 09:57:59 作者:黄鹭 来源:中国吉林网

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颁布,自2015年8月21日起施行。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我党克敌制胜、攻坚克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全省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发挥统一战线工作优势,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的。

制定颁布《实施细则》,是省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实施细则》作为中共吉林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是推进我省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我省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条例》,立足吉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统战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使统一战线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责任更加具体、组织领导更加强化,为我省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提供了依据、规范和遵循,对于推动我省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实施细则》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等10章48条。

《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各级统战部要切实履行党委主管统战工作职能部门的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遵守和贯彻落实好本《实施细则》。

上一篇:省住建厅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下一篇:省安委办督导组分赴各地 暗访6领域所有企业

推荐图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