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4月15日)
2016-04-29 09:37:21 作者:编辑 来源:重庆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结合重庆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校姓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为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作出新的贡献。

2.基本原则。坚持把党校姓党作为根本原则和根本遵循,全面贯穿党校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切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实事求是,加强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促进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坚持质量立校,科学认识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加快形成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坚持从严治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切实做到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

二、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

3.突出主课地位。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的主课和最重要的教学任务,突出主课安排,完善教学布局,所有主体班次都应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两类课在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开出基本书目,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工作,帮助学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重要理论,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史国史、革命传统教育,切实加强道德品行、法治思维、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列为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引导学员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精准化的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帮助学员提高专业素养和推动发展、引领群众的能力。

4.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全国党校理论教育教学大纲和党性教育教学大纲,按照理论教育、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实岗锻炼和党性分析“五大模块”系统推进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整合全市理论教育资源,开发一批理论教育精品专题、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注重回答学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增强理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依托红岩党性教育基地和各地红色旧址、革命遗迹、文化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抓好传统教育。邀请一线的先进人物、模范代表、优秀工作者走进党校课堂,开展典型教育。建立一批基层社区、综合执法、行政服务等实岗锻炼基地和一批主题鲜明、运行规范的现场教学基地,强化实岗锻炼和现场教学。把党性分析贯穿培训全过程,探索创新多种形式开展党性分析活动。广泛开展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行动学习法等教学,积极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教学,提高教学培训吸引力感染力。实施教案审核、集体备课、新课试讲制度。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强化教学流程监督,优化教学效果测评,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5.规范班次学制。根据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设置要求,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市级部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区县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市属高校领导干部,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培训对象设置相应主体班次。培训类班次一般不少于3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2个月,研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次一般不少于5天。区县党校主要培训区县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按照培训对象设置相应主体班次。培训类班次一般不少于2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研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0天。

6.强化学科建设。突出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重点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的学科,逐步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发展实际、满足培训需要的党校学科体系。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打造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教研学术团队。坚持国家标准、注重质量,加强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出党校特色,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门人才。党校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纳入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

7.严格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市委有关实施意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有关办法,加强党校学风校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提醒、批评、通报或组织处理。建立实施多维量化考核评优机制,在各级党校主体班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注重学员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果在干部考核使用中的运用,激发学员严于律己、主动学习的内在动力。

三、提高科研能力和资政水平

8.加强理论研究和宣讲。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以及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以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加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党校项目、国家行政学院项目申报力度,加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等课题申报工作,搭建高层次课题研究载体。及时跟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同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宣传解读,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提供正确引领和学理支撑。把党校报刊、网站等办成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9.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把市委党校列入重庆市新型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对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国家高端智库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智库交流合作,整合全市党校系统资源,打造全市有重要贡献、全国有较大影响、系统有突出地位的重庆党校智库品牌。

10.健全完善科研资政工作机制。强化教学决定生存、科研决定水平、资政决定地位、质量决定兴衰的办学理念,建立教学科研资政“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党委、政府向党校出题目、交任务的制度机制,完善符合党校科研资政工作特点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成果评价激励机制、学员参与机制和党校系统联合攻关协作机制,提升党校科研资政水平。加强学术规范建设,坚持国家标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四、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11.强化政治标准。加强和改进党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坚持对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执着和坚守,坚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严格自身党性锻炼,用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全市党校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以及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引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理好学术研究与理论宣传的关系、言论自由与政治纪律的关系,做到政治立场的坚定性和科学探索的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对师德师风不良、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12.优化师资结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引进党校急需师资,增加专职教研岗位在党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校知名教师。搭建平台、优化政策,把更多优秀人才吸引到党校教师队伍中来。加强兼职师资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纳入党校兼职教师师资库,加大选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和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

13.创新管理办法。全市党校实行分类管理体制,从事党务或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教学、科研等岗位的人员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登记的按照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完善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蹲点调研制度,补齐实践短板。建立党校师资外出培训、访学机制,补齐阅历短板。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退出机制、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党校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应体现党校特色、与党校事业发展相适应。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待遇。针对党校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特点,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党校教师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根据教师开展教学科研资政等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奖励项目,合理确定标准,体现优劳优酬。探索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党校教师管理体系,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学术造诣精深的党政领导干部应聘到党校担任教职可以保留原有身份、职级。党校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教务、科研和研究生管理等部门担任负责人,任职后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进行登记的,可以保留原有身份、待遇。加大党校同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的干部交流力度,既注重从党政部门选拔理论素养高的优秀干部到党校任职,又注重把党校优秀的中青年干部选派到党政部门和改革发展一线任职,增强党校队伍活力。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班主任。

五、提升全市党校系统整体办学水平

14.建立健全业务指导机制。加强市委党校对区县党校的业务指导,统筹业务指导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增强业务指导效果,形成市委党校带动、区县党校联动的大党校、大队伍、大师资格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抓好区县党校年度考评,开展区县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把党校教研与管理骨干研修班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实行区县党校骨干师资到市委党校挂职访学、跟班学习制度,提高全市党校系统师资整体水平。

15.加强党校系统资源整合。完善全市党校系统资源整合机制,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名师名家”师资库、学科师资库、精品课程库等资源数据库,推进全市党校系统资源互联互通。加强片区协作机制建设,搭建平台、完善制度,推进教学交流、科研协作、师资互派,实现优势互补。开展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比赛、科研课题立项、资政经验交流等活动,激发全市党校系统活力。加强市委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优秀师资、优质教学课程、优秀教学案例与区县党校的共建共享。发挥好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所属党校培训党员干部和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阵地作用。

六、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16.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安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党委分管党校工作或分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党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做好党校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要点名调训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认真执行干部参加培训记入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培训记入任免审批表制度,真正使党校成为既培养人才又发现人才的重要渠道。

17.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把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善于开拓创新、有担当精神、适合党校工作需要的优秀干部选配充实进党校领导班子,防止和杜绝把党校作为安排照顾干部的地方。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校长可按照同级部门正职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一般从教师队伍中选拔产生。根据人员规模配齐配强区县党校校务委员会,专职校务委员按照部门副职领导干部选配。

18.完善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每年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总课时,不低于同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20%。市、区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课一次,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

19.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统筹加大财政性资金保障力度,把党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党校工作需要,支持党校健康发展。加强党校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党校教学楼、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学员运动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配置,并随时代发展进步而完善提高。加强党校办学经费的投入,确保党校人员经费、教学经费与学科建设经费、新型智库建设与科研经费、图书资料经费、教师进修培训调研经费、业务指导经费等落实到位,有计划地安排党校现场教学基地运行补助费等其他必要经费。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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