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从严治党实施办法 列20条追责情形
2015-09-16 10:30:40 作者:罗静雯 来源:重庆日报

9月14日,市委正式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真正管在位上、严到份上。

《实施办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全文共7900余字,分为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责任主体涵盖了党委(党组)班子,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做到人人有责任;责任内容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做到重要责任不漏项。

在对中央和市委近年下发的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实施办法》对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内容分别作了明确。其中,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进行了重点突出和细化,提出了15条具体责任。对党委(党组)书记,侧重从书记在班子中的关键地位和带头作用出发,提出了4条具体责任。对党委(党组)分管领导,侧重从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切实履职的角度,提出了3条具体责任。对班子其他成员,也提出了2条具体责任。

《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容易发生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拉出负面清单,列出20条具体追责情形,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严字当头,把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到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各个方面,特别是对追责方式、处理措施和后期影响等作了严格规定,确保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同时,《实施办法》对建立报告述职、考核评价、督促检查、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履职追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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