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建设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2015-10-26 09:39:29 作者:米哲 魏彧 来源:天津日报

前天,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区县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领导小组组长黄兴国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天津实际,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发挥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市政协主席臧献甫,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市领导出席。

会议指出,中央对省(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作出明确规定。这是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既有利于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又有利于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是纪检干部队伍的骨干,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3个《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能力上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要严格提名条件,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提名人选。要严格干部考察,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持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过得硬,立得住,经得起考验。要加大干部内外交流力度,既可以从纪检系统内产生,也可以从纪检系统外产生。要严格管好干部,尤其要严守政治纪律,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做到忠诚忠实、干净干事、担当担责。党委要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纪检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纪检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协调配合,按照提名考察程序把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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