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015-09-07 08:20:38 作者:魏彧 米哲 来源:天津网

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昨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黄兴国强调,“8·12”事故让城市面临严峻考验。我们要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越是在关键时刻越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工作,越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决策。要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亡羊补牢、举一反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力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

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副市长尹海林、曹小红、王宏江、何树山、阎庆民、孙文魁和市政府秘书长张志强、市长助理赵飞出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8·12”事故教训,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规定》共7章42条,梳理了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以政府规章形式,对治理对象、治理原则和目标、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综合治理措施、第三方参与治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方案》共7个部分,明确了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的目的、范围、方法、目标、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通过开展危化品企业全面自查、区县拉网普查、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完善全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给本市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暴露出本市危化品企业经营运输方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揭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令人十分痛心,必须深刻反省。搞好安全生产,就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爱护;没有安全生产,一切都无从谈起。鲜血和生命的代价,警示我们必须把安全天津建设好。当务之急,要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将其作为一件大事,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真正警醒起来,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规定》和《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落实好安全整治各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普查,建立企业隐患台账,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关闭、转产、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合法合规的企业,要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扶持其规范发展。要把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与万企转型升级结合起来,整合用好各项政策,加大对“低、散、小、污、粗”企业的治理和转型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要制定详细周密方案,妥善安排好企业职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把安全天津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会议强调,这次安全整治不是一次常规性检查,决不能一般地搞,决不能有半点敷衍和松懈,决不能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抓紧建立安全监督“一张网”,实现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危险源点24小时在线全程监控和动态监管。要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专业机构力量,通过科学手段进行无遗漏排查。要成立市和各区县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执法检查到位、安全投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严肃问责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精神,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下定决心坚决整改,坚决“关、停、迁、转”,决不手软,决不含糊,真正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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