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提升办信效率和质量 越级举报下降21.8%
2017-07-17 15:29:58 作者:编辑 来源:南粤清风网

针对群众越级信访问题,南雄市纪委改进工作方法,由被动转为主动,通过广泛宣传、主动联系、优先办理等措施,鼓励群众属地举报,近一年来,该市越级举报占比下降了21.8%。

进村入户,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2016年以来,南雄市纪委及18个镇(街)纪委先后开展了“信访举报宣传日”活动,突出宣传“六大纪律”受理范围、实名举报办理相关规定和政策解读。同时,利用镇村干部下乡驻点直接联系群众的有利条件,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对基层纪委职能的认知,避免信访举报的盲目性,该项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张贴海报500余份。

限时办结,分片指导协助信访件查办

该市纪委明确规定,匿名件的办理期限一般为30天,实名举报件办理期限为15天,如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办理书面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同时,建立市纪委领导分片指导和市直中心纪检组对接镇(街)中心纪检组协助办案制度,并指定市纪委业务骨干对各片区信访件查办进行指导,解决基层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均衡的问题,确保信访举报件及时办结。

双重审核,提升信访件查办质量

为确保信访举报件的查办质量,该市纪委明确要求,无论是职能室还是基层纪委查办的信访件,一律移送信访室审核后,再提交纪委常委会集体会审。重点审核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是否查清、信访件涉及的证据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实名举报是否按规定予以反馈、初查报告撰写是否规范、相关问题处理是否恰当等。对审核不达标的信访件,一律退回原承办单位补充完善,确保案结事了。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已进行了三次会审,共会审信访件78件。

主动反馈,消除疑虑避免越级信访

南雄市纪委在对实名举报做到优先办理的同时,还在收到信访件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信访人联系,将受理情况告知信访人。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由调查人员在核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向信访人反馈。如信访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且确有新的问题没有查清,承办人员应予以采纳,并继续补充调查,直到问题全面查清,以消除信访人疑虑,从而避免越级信访。今年上半年以来,该市纪委共收到实名举报49件,其中已办结的25件均已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南雄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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