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织密监督网 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2017-04-25 09:38:22 作者:澄海区纪委 来源:南粤清风网

汕头市澄海区把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创新党内监督制度,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全区设立9个派驻(出)纪检机构,覆盖监督62个区直副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联系监督27个区直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在全市各区县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近日,该区召开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会议,新设立的派驻纪检机构正式挂牌入驻。

在机构设置上,该区坚持集约管理、务实高效的原则,撤销27个区直单位的纪检组、监察室,区纪委派驻(出)机构从原来的6个增加到9个,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方式,对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等3部门实行“点对点”的单独派驻;对其他区直单位按系统行业、按部门职能实行分类归口,设立6个综合派驻机构。在领导体制上,明确区纪委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区纪委负责。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兼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派驻纪检组不再受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真正成为“纪委派驻的人”。在职责权限上,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区纪委、驻在部门、区直纪工委的“三个关系”,明确派驻机构“四项职责”和监督执纪“六项权限”,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此外,该区还将巡察机构建设与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同步推进,探索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试点工作,把部分派驻机构人员纳入巡察队伍中,既增强巡察力量,又锻炼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更有针对性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全天候“探头”作用和巡察机构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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