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大力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2015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19件,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3人。
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茂名市一方面在市、区(县级市)两级纪委均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配备负责本系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的人员。另一方面,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主动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司法机关人员等各方人员,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巡察组对下级纪委开展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借助各种外部力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对群众举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件,该市建立纪委书记处理制度,由纪委书记亲自批办,听取汇报,了解真实情况。此外,还建立纪委领导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人员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责任编辑:叶纪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