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5年共查处处级干部45人
2016-01-08 09:52:40 作者:茂名纪宣 来源:南粤清风网

刚刚过去的2015年,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96件,其中处级干部45人,科级干部152人,纪检监察干部17人;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84件,村(居)书记、主任117人,纪律审查的力度不断加大。

打“虎”拍“蝇”两手硬立案696件处分561人

去年,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26件(次),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1257件,初步核实线索1090件,立案696件,同比上升27.24%,其中处级干部45件,同比上升66.67%,科级干部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1人,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威慑。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为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整治“小官大贪”、“小村大腐”、“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共排查出线索1444条,确定重大线索157条,立案684件,涉及村(居)书记、主任1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4人,移送司法机关113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且长期反映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1起,处理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通报典型问题8起。开展对“小金库”、公款送礼、教育创强资金等专项治理。问责工作失职、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领导干部75人,查处不作为问题23起,查处慢作为问题11起,查处乱作为问题8起。

创立案件“上挂审查”制度挖掘案件背后的腐败

为排除办案干扰,深挖案件背后的腐败线索,茂名市创立了重要案件“上挂审查”制度,市纪委书记定期组织委局有关领导和县(市、区)纪委书记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研判、分析,在查办一些“官小权重、关系广”的案件中挖掘线索;对县(市、区)直部门个别局长和镇委书记的腐败案件,由市纪委上挂一级直接查办。去年以来,茂名市纪委已“上挂审查”县(市、区)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件8人,直接发现处级干部问题线索一大批。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让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茂名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提醒警示等作为抓早抓小的重要方法,把谈话函询等作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措施,发现一般性违纪问题,快查快办。建议取消49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建议不予出国(境)11人,建议暂缓提拔干部10人,要求被反映人做出情况说明99人,直接与被反映人谈话38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出组织处理64件。

同时,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查处大要案论英雄,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错误观念。坚持惩处少数腐败分子是政绩,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是政绩,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也是政绩,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尊重茂名的市情与历史,坚持“三个区分”,共向有关部门提供廉政审核信息13116人次,为242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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