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立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机制见实效
2015-09-16 09:42:36 作者:广州市纪委 来源:南粤清风网

近日,广州市纪委出台《关于建立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配套制定《建立惩防腐败一体化机制工作指引》,构建跟案防控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专项预防机制、检查考核机制“四大机制”,推动惩防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电子监察、廉情预警评估、廉政档案等大数据信息共享

《意见》明确了广州市纪委各部门及各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和纪检部门的职责分工,实现信息共享。

如各纪检监察室将协作区开展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情况向预防部门通报,共同掌握查办案件的工作情况和案件特点,协助推进、监督检查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宣传、预防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室反馈反腐败网络舆情和广州市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提供电子监察、廉情预警评估、廉政档案等所形成的大数据信息查询;案件审理室将党纪政纪处分情况提供给案件监督管理室和预防部门,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协同推进。

跟案防控 倒查案发单位廉政风险

纪检监察室在对违纪违法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后,结合纪律审查情况及时启动以案治本、跟案防控工作。

例如在查处广州市咪表停车场经营管理行业系列腐败案过程中,在办案对象交代违纪违法事实后,相关纪检监察室立即通知预防部门对其进行廉政风险询问谈话,倒查案发单位的廉政风险;安排其结合自身违纪行为撰写剖析,指出所在单位管理和制度上漏洞,提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议;负责该案的纪检监察室在案件调查报告、办案工作总结、案件剖析报告中,针对暴露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预防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室向该委通报案情,要求案发单位根据通报情况,认真做好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深入剖析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找准廉政风险;指导案发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出台路内泊位编码和新式P牌设置规范,公示经营泊位数量,以信息化技术提高对经营单位管理的监督手段,强化以案治本功能。

在重点部门和领域建立专项预防机制

预防部门结合一定时期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反映的案发特点,针对问题反映集中、廉政风险较多、社会关注度高或者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领域,申请启动专项预防工作。

通过广州市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等途径,预防部门收集专项预防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广泛了解专项预防单位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专项预防单位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信息,确定专项预防的工作重点,对专项预防单位的预防腐败工作状况、出现腐败问题的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组成专家组,邀请廉政专家、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在完成专项预防的检查、评估工作后,预防部门形成专项预防工作报告,向专项预防单位通报专项预防工作情况,提出专项预防建议。专项预防单位结合专项预防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预防部门根据整改情况,对专项预防单位进行复查评估。

落实惩防一体化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约谈单位一把手

广州市纪委预防部门作为惩防一体化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负责检查指导以案治本总体成效。对落实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纠正,或者管辖范围内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预防部门将约谈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定期对市纪委各部门落实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情况进行汇总,邀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惩防一体化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形成报告后向案发单位和市纪委各部门进行通报。

同时,该市还将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考核及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用于单位绩效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和廉政档案管理等方面。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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