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陆河县纪委监察局与县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全县凡拟提拔干部、评先评优的个人及集体、干部录用等,要求任命或决定前必须过廉政审核关。
据悉,陆河县干部任前的廉政审核关分别由县纪委党风政风职能室、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县纪委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组、县纪委案件审理室把关。其中县纪委信访室(举报中心)通过查阅群众来信来访记录档案、作风监督举报平台等,严格审核对象是否被群众投诉举报或正在接受信访初查;是否通过信访初查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县纪委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组则严格审核对象是否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是否与其他正在审查的案件有牵连;县纪委案件审理室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严格审核对象是否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者是否被立案查处过尚在党政纪处分期间内。
陆河县纪委根据各职能部门对审核对象签署的意见,对没有异议的及时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凡在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个人及部门,廉政审核一律不过关。据统计,今年来,县纪委共对24对象提出廉政审核意见,其中2人没有通过廉政审核关。(陆河纪宣)
责任编辑:叶纪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