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防反弹
2015-07-20 07:56:06 作者:编辑 来源:南粤清风网

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陈捷文驾驶单位公务车(车牌号:粤ML4931),搭载其妻儿与朋友聚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梅州市纪委向全市公开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中的其中一起。

今年来,梅州市纪委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方式新渠道,利用身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梅州市把所查处的本地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向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曝光,以身边发生的违纪案例警醒党员领导干部。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点名通报18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同时,梅州市在当地报刊媒体梅州日报、梅州广播电视台、梅州网等同步开设“客都清风”专版(专栏),选取该市大埔县政协委员大操大办“为父迁坟”有关党员干部违纪案、梅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黄裕新组织该局党员到连城冠豸山景区游玩等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强化震慑效果,教育警示领导干部常给自己敲警钟。

此外,梅州市成立20支暗访队伍,开展1630次暗访活动,制作98个暗访片,并挑选典型问题在各级各部门纪教月动员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上进行播放,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以“晒”暗访片形式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单位、个人进行公开点名提醒,倒逼问题整改,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不敢腐”“不能腐”之弦。(梅州纪宣)

责任编辑:叶纪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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