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作出“零报告”
2015-02-02 11:12:05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月26日,福建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强调,要按照“零容忍”要求,做到对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作出“零报告”。集中精力办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会议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信访举报的工作思路、履职行为、机制制度和方法方式实施必要的调整和改革,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到位。适应全面依法治国、严格依规治党的要求,推进机制制度改革,保证对每一件信访举报件都做到处理有据、规范有序。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按照“三转”要求,形成重视抓主业、抓队伍的导向。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全年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39384件,比增50.7%;筛选线索11696件,初核5973件,初核率51.1%。下发查报件1083件;直接查核1684件,比增26.62%;实施信访监督1264件,比增30.18%。(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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