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实施"双向移送"
2015-01-29 12:23:44 作者: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4年,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联合实施的信访件“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局和有关职能部门移送诉求类信访件11716件,其中涉法涉诉4339件、征地拆迁2051件;共接收信访局移送的检控类信访件2288件。

此前,一些群众因区分不清行政机关的职能,经常把检控类信件寄到信访局,而把一些诉求类的信件投给了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出现了错投、重复投的问题。同时,个别纪检监察机关介入一些诉求类信访件的处理,造成了职责越位、错位的问题。

在推进“三转”中,福建省纪委突出主业,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对涉法涉诉和征地拆迁问题不接访,纪检监察业务外的问题不揽访。

2014年1月3月,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健全信访件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各自收到的属于对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定期相互移送处理。

2014年4月,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来到省纪委信访接待室,面对面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他强调:“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外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属于业务内的问题,要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依纪依法妥善处理,充分发挥执纪监督的职能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信于民。”

近两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分别达4.7万件、6.2万件,面对信访‘高峰’,省纪委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双向移送机制,是为了让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主业,集中精力把涉官涉腐的信访问题解决好。”福建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双向移送也是互相移送”,比如省信访局接到举报某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等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内的信访件后,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移送给省、市或县纪委信访室,再由具体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以适当形式告知信访人。“这样就破解了部门条块分割问题,大大提高了办信效率。”

为了做到“移得出去”,福建省纪委信访室对征地拆迁、环保、劳动争议、职称评定、医保社保纠纷等诉求类信访件,建立台账登记,统一造册移送。福州市、县两级纪委与信访部门协调,对移送的业务外信访件,督促主管单位和当地政府主动介入处理;厦门、南平等市纪委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管理,严格签收手续,确保移送安全保密;泉州市纪委对涉及面广、情况紧急等重点诉求类信访事项,移送后跟踪办理情况。(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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