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春: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2015-04-22 11:55:59 作者:王桂春 来源:正义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主体,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就要坚持以法治精神为引领,恪守维护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结合工作实际,应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着力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关键。《决定》提出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一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办案人员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保证查明、认定的事实符合案件发生时的客观真相。二是认真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执法规范和办案流程,强化全程监督和过程纠错,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违法谁担责。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司法规范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发挥好各类信息平台的作用,让信息化推进规范化。

二、着力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上下功夫。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时有发现,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因此,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严格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重要宪法原则。一是及时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要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等各项权利。既要注重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又要切实保障被害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二是认真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制度。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冤假错案。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行使。对无力聘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四是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完善侦查、起诉环节重视律师辩护意见工作机制,保障律师的会见权。   

三、着力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上下功夫。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司法权也不例外。贯彻落实《决定》,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一是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机制,规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的职责、范围和程序。二是强化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突出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调解书的监督,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民告官”难的问题。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着力在推进检务公开上下功夫。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公正司法,就必须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一是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推进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有关案件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办案进程和处理结果。全面推行检察宣告制度,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处理决定。二是积极搭建检务公开平台。推进案管大厅、控申接访大厅等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举报、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提供便利条件。依托派驻基层检察室,推动检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三是注重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公开。开设并利用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五、着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按照四中全会“加强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对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强化从严治检责任,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一是抓根本,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向市委报告制度。二是抓核心,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围绕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四种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学习练兵,切实解决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三是抓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确保班子抓出凝聚力、队伍带出精气神。 四是抓保证,强化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化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从严正风肃纪,努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作者系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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