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杰:规范司法行为必须强化三个意识
2015-01-28 15:06:35 作者:赵广杰 来源:正义网

岁末年初,全国检察机关勇于向自身亮剑、敢于向社会揭丑,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旨在正确行使检察权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扎实推进依法治国步伐。为此,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规范司法行为必须强化三个意识。

强化政治意识,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可靠保障,是推进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的的重要前提。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也可以看成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接力,是“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拓展。为此。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真正把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当做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为上的坚决源自思想上的清醒。这就要求我们全体检察干警,努力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抓规范就是抓业务、抓规范就是抓队伍、抓规范就是抓形象”的观念,切实做到思想上真重视、头脑里真触动、灵魂上真开窍,扎扎实实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根基。

强化创新意识,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但内容上要求“实”、方法上要求“活”、效果上要求“真”,而且思维上要创新,手法上要出彩,切实完善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便于问责的制度体系。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要从明确司法岗位和司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司法职责、权限和责任;要科学制定工作流程,细化量化工作标准,确保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有序,确保司法活动的每一个行为都有章可循。为此,要紧紧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不抓规范司法就是失职,放任违法违规办案就是渎职”的新思维,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要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用科学的考核推动司法规范化。要突出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引进社会评价,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估考核体系。

强化纪律意识,确保规范司法行为落地生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推进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教育全体检察干警始终牢记“三个至上”、恪守“四个必须”、坚持“六个并重”,严守道德和职权边界,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正确行使检察权力。基层检察长要身体力行,强化“两个责任”,抓自身、抓示范、抓带动、抓引领,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集中发力,持续给力,坚决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对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作者系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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