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10日在银川召开。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7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6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四)审查和批准自治区2016年民生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民生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7年自治区民生计划
(五)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
(九)选举事宜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