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土资源厅15项措施助“稳增长”
2015-05-11 11:07:52 作者:编辑 来源:广西日报

如何发挥国土资源在广西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1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加快处置闲置土地、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减免涉企收费等方面推动实现稳增长。 

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精准对接国家推出的7个重大工程包,优先保障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10个重点城市新区、改革试验区以及旅游产业、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商贸物流业等项目用地,重点保障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对重点和特殊项目,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及时予以保障。开展建设用地报批集中统一大行动,对广西统筹重大项目做到随到随办、特事特办。

加大存量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区位调整、项目调整、二次招商、督促限期开工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改。2015年起,每年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以上,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至供地率达到60%以上。建立计划执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6月30日前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率达到40%,否则将收回当年下达给所在市10%的年度计划指标;8月31日前用地报批率要达80%,否则将收回5%年度计划指标;9月30日前完成所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的用地报批,否则剩余指标一律收回,另行调剂安排给其他急需的市、县使用。

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革。抓好北流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配合推进梧州市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和贺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继续推进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推进试点政策和成果的应用;完善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露天采矿用地方式改革、乡镇“四所合一”改革等试点。降低一批涉企收费标准。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取消征地管理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暂停征收部分涉企收费,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记者 覃宇扬、通讯员 石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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